“镇上说给残疾人发过冬福利,领回来竟然是一件超短裙和一条超短裤。”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蒲村镇鲁家庄村的孙先生向记者投诉称,他卧床多年的残疾爷爷,却领到超短裙福利的事情,让家人啼笑皆非,“这不是戏弄老百姓吗?”(1月4日《三秦都市报》) 类似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并非第一次出现。很多人由此想到的是企业的捐赠太“任性”,不尊重捐助对象的实际需要。的确,当地镇政府给残疾人发放的反季节“过冬福利”是来自一家公司的捐助,似乎也只能“别人捐什么就发什么”,但真相真的如此吗? 按常理,企业捐赠一般也会与地方的实际需要相对接,而不可能是完全随意的。作为中间部门的地方政府,其实就是企业的捐赠意愿与民众的实际需要之间的连线人。就此而言,企业捐赠的女装最终被发放给残疾人,这样违背常识的捐赠得以达成,充当“桥梁”的地方政府显然应该负有信息沟通不畅的责任。若将此归咎为慈善组织的傲慢,已然与事实不符。 此事与其说是一起错位的慈善事件,不若说是不负责任的地方“福利发放”事件。一来,即便由企业捐赠的女装已成事实,作为接收方的地方政府也完全可将之在合适的时间发放给有此需求的人群,而不一定要将之作为残疾人的过冬福利。二来,倘若没有企业的捐赠,当地相关部门对于残疾人的福利关照又在哪?若以企业的捐赠来代替应有的福利发放本来就是一种失职,也是对慈善的扭曲;而不加区分的进行“错位”的发放,则更体现了一种责任上的颟顸。 冬季给残疾人发放超短裙和超短裤,这样的荒唐一幕,其实是当前粗放式福利发放弊端的一种放大。每到岁末年初,相关部门例行公事式的“大米加棉被”的对弱势群体的慰问,近年来已越来越产生质疑。因为这类年节关照,往往预设了一个前提,即接受福利的群体本身只能处于被动的接受状态,他们到底需要什么,是否有选择权,都成了无关紧要之事。然而,即便是慈善,被捐助者也不意味着只能被动的承受来自捐赠者的帮助。毕竟,完全无视受助者需要的“爱心”偏离了慈善本质,不仅起不到帮助的作用,反倒制造更多的心理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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