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 新闻评点 > 正文

网络餐馆不开发票底气何来

2016-01-06 09:33:32 夏熊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网络订餐方便快捷,而订餐后索要发票的过程,却没有让消费者感受到便利。据报道,一些网络餐馆不开发票成了公开的做法,少数商家甚至公开注明不开发票,让消费者一票难求。

开展经营不开发票,是典型的偷税漏税行为,一般人都是偷偷摸摸进行,可部分网络餐馆竟然公开注明不开发票,让人不禁想问,底气究竟从何而来?

网络订餐涉及的金额较小,且订餐时间集中,开发票较繁琐,是部分商家不愿意提供发票的原因。但更根本的原因还是利益驱使,想通过拒开发票来偷税漏税,以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逐利是商人天性,前提必须合法合规。网络餐馆之所以能违法、敢违法,公开涉嫌偷税漏税,根源还在于监管缺位。

订餐平台是近年才兴起的新兴事物,显然,税务部门的监管意识、监管手段落后了,导致监管没能与订餐平台的发展同步前行。另外,订餐平台上入驻的商家数量多、位置分散、金额较小,有些税务部门嫌麻烦压根就懒得管。不想管、管不好,也给拒开发票的行为提供了空间。

杜绝此类现象,就必须对症下药。税务部门也应跟上时代的脚步,创新监管形式,加强对订餐平台、入驻商家的监管,严厉打击拒开发票的行为,填补订餐平台税务监管的不足之处。(福建日报)

——湖南·夏熊飞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