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东南锐评 > 正文

期待法律制裁更多恶意欠薪者

2016-01-06 09:38:33 余清明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年关将至,个别工头却“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近日,晋江警方对恶意拖欠民工薪资的工头张某某执行逮捕,追回薪资100多万元。(1月5日《海峡导报》)

晋江警方对恶意拖欠民工薪资的工头张某某执行逮捕,令人拍手叫好!

早在2013年元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问题是,相关规定往往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恶意欠薪者也多半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这才是导致欠薪事件层出不穷的根源。

治标更需治本。无论是从节约成本还是社会影响考量,“讨薪”均不及“严惩恶意欠薪”。严惩欠薪不仅能解决个案,更能对其他欠薪者起到警示作用。当欠薪日渐减少,讨薪悲剧也会随之下降。欠薪老板被逮捕还告诉我们,只要农民工较真维权,只要执法部门真正树立“执法为民”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恶意欠薪者只会“聪明反被聪明误”,不仅赖不掉拖欠的薪水,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希望更多恶意欠薪的老板受到法律制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