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有网友在微博上搜索出来的图片显示:一只疑似猫头鹰的鸟类被浸泡在酒坛里,眼睛已经泡得发白,透过玻璃看上去,十分恐怖。随后,记者在一网络搜索平台输入“猫头鹰泡酒”关键词,共有相关结果38700余个,不乏“猫头鹰泡酒祛风湿、治头疼”等字眼。甚至有网站公开打出广告“2009年猫头鹰泡酒出售”,标价3800元。(据1月7日《华西都市报》) 首先,从疗效上来讲,“猫头鹰泡酒”治病多是以讹传讹的。比如相关中医学专家就表示:这样的治病方式“不可取”。而一些人因为无知,或者因为病急乱投医,连牛羊粪都吃,又何况是“猫头鹰泡酒”。 但有人盲信“猫头鹰泡酒”的疗效,显然又不能成为真的用猫头鹰去泡酒的理由。因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刑法》等法律中,对相关国家保护动物是有明确保护规定的。而猫头鹰正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捕措与杀害,已经构成违法犯罪,何况是不仅捕猎,而且还用以泡酒出售牟利。很明显,在网上出售“猫头鹰泡酒”者,其已经涉嫌刑事犯罪,相关捕猎、杀害以及出售“猫头鹰泡酒”的行为,也是对我国相关法律的公然挑衅。 事实上,一些人捕猎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有一部分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因为不熟悉法律规定而违法。但很多情况下,相关违法犯罪者并非不懂法律,也不是不知道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而恰恰相反,他们熟悉法律,知道自身相关行为的违法性、严重性,但往往又受利益驱使,要么抱着侥幸心理捕猎,要么公然和法律对抗。 对此,我们不仅要继续加大对野生动物生存区域的保护力度,从源头上保护好猫头鹰等野生动物,而且要尽快建立起网络与信息时代里的野生动物保护机制,加强对利用网络贩卖野生动物以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的监管与打击力度,通过加大违法成本的办法,斩断一些人伸向野生动物的黑手。 拿有人网上出售“猫头鹰泡酒”为例,相关管理部门不妨顺藤摸瓜,对这种公然挑衅法律威严的行为,进行从严从重的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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