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湖”号、“好想你”号……继火车列车被“冠名”之后,全国铁路在广告推广上又有新动作。2016年全国铁路客票票面广告项目全面启动公开招商,共涉及17个铁路局。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车票正面只发布文字类广告,如果招商全部成功,今年预计发售的“广告火车票”将达22亿张。(1月10日新华网) 随着铁路改革不断走向深入,市场化的道路是催生“广告火车票”的必然结果,在高额负债背景之下,铁路企业为了追求盈利,改善经营质量,在法律允许经营范围内开发出新产品,并不存在任何问题,而且不失为一种创新,激发企业更大活力的一种有效手段。不过,在追求效益与回报的同时,铁路企业还必须注意要兼顾“人民铁路为人民”这个基本公益属性前提才行,莫让广告部分侵蚀了火车票上的必要信息,影响到旅客乘车。 对于火车票正面印广告铁路部门早有经验,去年6月就已经在票面下方印上了“买票请到12306,发货请到95306 中国铁路总公司祝您旅途愉快”的自家广告,经过使用并未出现任何问题,而不免让人担心的是印有“乘车须知”的背面,虽然广告位置仅限于左侧,但如何保证对旅客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保证旅客能准时乘车、安全乘车是铁路部门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众所周知,过去火车票背面都印有按规定日期乘车、禁止携带危险品、实名制验票等相关规定及字样,在印上广告后,势必会对乘车须知内容产生一定的影响,那么哪些内容是保证列车安全运行必须要留下的,哪些内容经过一段时间旅客都已经掌握可以忽略,铁路部门必须经过研究论证后再决定取舍,或是采取其它必要手段予以补充,尤其是禁止携带物品名录刚刚有所修订的背景之下,铁路部门更要加强宣传,防止出现新问题,何况“满城贴告示还有不识字的”,乘车安全须知绝不能有死角死面。 但无论怎样,只要在不影响旅客出行的情况下,“广告火车票”都算是一件好事,一方面体现了铁路企业已经开始适应市场,改革的方向是对的;另一方面是在企业发展做强后,会更有能力和实力来满足旅客出行的多元化需求,最终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会将更多的实惠反哺给旅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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