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张氏叔侄冤案追责不能由谣传“终审”

2016-01-19 08:06:53 朱昌俊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一则“‘女神探’被终审”的消息在社交媒体疯传。消息称:杭州警官聂海芬在当年办理少女王冬奸杀案时,误将嫌疑人锁定为安徽人张高平、张辉叔侄,致使张氏叔侄被法院错判坐十年冤狱,杭州市中院已审结聂海芬涉嫌滥用职权一案。但据媒体核实,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中院均称消息不实,聂本人表示自己正常上班。

自浙江叔侄冤案见诸媒体后,聂海芬的名字,就几乎成了这起知名案件的一个标签。而在叔侄平冤之后,有关聂海芬的传言,从“被调查”到“将晋升”,再到此次传出“被终审”,虽然一次次被反转、证伪,但每一次都在撩拨舆论的神经。

种种不实消息的传播,当然不应该被鼓励,但传言背后的民意期待和诉求,却不应该被完全忽视。谣言的一再热传,投射了公众对于冤案追责的焦虑。迄今有关浙江叔侄案的追责,在公众视野里仍是一个谜。正是这种信息雾霾,给有关聂海芬的谣言提供了滋生和传播的环境。

早在2014年,浙江省政法委就曾表示,对张氏叔侄冤案相关责任人已经进行了组织内部追责,但细节不便透露。这种秘而不宣的处理,既不匹配此案的关注度,也违背常识。要知道,冤案追责是纠正冤案、避免冤案的必然要求,更是相关责任人的一次救赎,为何如此“低调”?

聂海芬作为冤案的参与侦办人,到底应承担什么责任,不应该由一波又一波谣言来“终审”,也不应再任由舆论来猜测。对这起冤案追责,是平反冤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对聂的真正保护。作为冤案追责的“靶子”,聂海芬受到的伤害和干扰不容低估。

对于要不要就谣言维权,聂海芬称需要征询组织意见,这展现了她的“大局”意识。而对于相关部门来说,主动就冤案追责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驱散信息雾霾,是更需要摆正的“大局”意识。   

□朱昌俊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