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补贴“走过场”,谁是李鬼?
2016-01-19 08:58:1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15日晚,孝感市大悟县宣化店镇村民李先生(化姓)致电本报称,他的孩子亮亮(化名)在该镇金山中学读初三,是一名寄宿生。当日下午,在学校老师的安排下,包括亮亮在内的一百多名学生,“配合”老师进行了一次贫困生补贴发放“仪式”。让家长感到气愤的是,孩子配合拍完照后就得走人,钱没能拿到一分。(1月18日 央广网) 既然是贫困生的救助补贴,那么就应该真正贴补到需要的孩子们身上。如果孩子未满十六周岁以上,当有其监护人代管。学校对于贫困生的界定发放上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事,不应该有丝毫的挪用。 “国家的政策是好的,为什么到下面就走了样?”1月15日,孝感市大悟县宣化店镇多名学生家长反映,当地金山中学发放寄宿贫困生补助金时“走过场”。存在的问题有二,一是关于这项补贴学校有没有全部拿到手?二是正如学校所说,是不是有学生存在长期拖欠饭费等问题,这类情况究竟有多少?存不存在以偏概全?针对这些问题,解析一二。可以肯定,钱应该是到了学校的账户,要不然还要学生们统一“晒微笑”就没什么意思了?关于学生拖欠饭费的问题,在相关家长的反映下,明显是站不住脚的。金山中学多名贫困生家长向记者反映,学校隔三差五就要钱,学生吃饭一般都是先交钱才能领到饭票,不太可能存在学生吃了饭还欠钱的情况。 一名学生家长称,去年9月份以来,他为了上初三的孩子,已经交了近4000元给学校,这些钱除了伙食费、资料费外,还有很多搞不清的名目。“义务教育没有学费了,其他费用却比过去更多,这是一笔糊涂账。”义务教育期间,学校收取的费用有限,却在短短不到半年间,缴了这么多费用,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讲,的确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也难怪家长们对学校截留贫困生作法的不满。2014年12月1日,湖北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曾联合下发《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该项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其中规定,该项资金必须以现金或银行存折(卡)形式分学期一次性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不得以食堂卡或餐票、校园卡以及实物抵等形式发放。从原打算将这些补贴充到饭票中,再到媒体采访后通知家长来领钱,这本身就是一种妥协和承认错误。 一千多元的贫困生补贴,按照签字照相的183人计算,就能得到现金补助18万之巨,如果让学校统一代管,其中是否有些猫腻?遇到较真就妥协改口,其中存在的问题值得思考。贫困生补贴遭遇“走过场”,不仅是学校的问题,也有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审核部门的责任。值得我们思考的是,为啥有事非要媒体曝光,为何不能是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补贴发放部门审核而出,等着媒体监督,岂不是工作有慢半拍之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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