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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岳母对女婿何以信“证明”不信感觉

2016-01-20 17:50:33 卞广春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微博截图

印象里,结婚无外乎是带着身份证、户口簿去登记。但近日,福建安溪一位准岳母要求女婿到泉州市安溪县公安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才同意女儿出嫁。但从去年8月22日起,相关方面已经取消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办民警坚持不开,小伙只好忧郁地离开了。实名网友“安溪小法医”目击了事件的经过。(1月20日《海峡都市报》)

准岳母的要求,或与现代人的交往途径有关。可想而知,如果女婿是女儿的同学、同事、邻居,是自己同学、同事、邻居的孩子,准岳母稍微打听一下就能知根探底,哪里还要走弯路?而如果女儿是通过网络、微信等现代交际方式结交的朋友,因为找不到更好、更准的第三方证明,警方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许是最基本、最必要的。现在年轻人自有一套的现代交往,的确暗藏着许多不确定性的风险。

基于此,我们理解准岳母的做法,其做法与人们在选择配偶时常说的“婚前睁大眼睛看人,婚后才能闭上眼睛生活”是一个道理;但我们也对准岳母的做法感到费解。她把女儿的未来与幸福交给警方的一纸证明上,眼前的大活人是个什么样的,自己不确定也就算了,也不认同女儿的认知。这必定会让准女婿很难释怀。为了女儿,准岳母顾不得这些,也算是一种无奈。

爱情,让许多年轻人神往,可以尝试着进行,甚至可以反复恋爱。婚姻,却让许多人顾虑重重。婚姻,事关一个人的终身幸福,甚至一个家庭的全部荣誉。女儿、母亲一起参与到选择之中,并采取并不为人理解的方式,也真是够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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