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大学生“工作百态”,劳动权益需保障

2016-01-26 08:07:58 郑新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日前,有多位府谷恒源煤焦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公司)员工向华商报反映,2013年7月,他们大学毕业应聘到恒源公司,可入职半年后再也没有领到过一分钱工资。据统计,该公司拖欠130多名当批入职员工近一千万元的工资。其他员工也不同程度被欠薪。(1月25日西安新闻网)

恒源公司是2001年创办的一家民营企业,从事煤、焦、电、化、建材资源的综合开发。从资料上看,这家公司注册资金4亿多元,员工2000多人。2013年6月,恒源公司在西安市人才市场招聘应届毕业生,并在聘书上承诺给大家该公司的相关待遇,但是在公司培训期间公司没一次按规定时间发工资,最长一次间隔了4个月,询问后说是由于资金链断裂,银行贷款迟迟未批,没有工资,有些员工每天仅吃方便面。

从大学生走向社会是一个阶段,对于没有接触过社会的他们,年轻、没有社会经验,可以称得上是“弱势群体”,好多时候面临打工,实习,就业,大学生成为了这个社会的廉价劳动力。工作的历练是一个大学生走向社会的阶梯,可以提高当代大学生的实践能力,然而近年来,由于缺少相关法律规定,一些企业钻法律空子,将大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来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鉴于此种情况,作为当代的大学生,面对实习、就业就应该提高警惕,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首先,要先从个人的思想觉悟上有所认识,提高警惕,加强法律意识,在思想意识上对实习单位谨慎选择,签订相关的劳动关系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企业更是应该看到大学生的不容易,从道德层面也应该关心弱势群里,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在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的同时,还能更好的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最后,从社会的角度讲就应该加强法制的完善,提高法制政策的管理,尽快出台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使实习以及刚就业的大学生的权益保障问题有法可依,让企业单位无空子可钻,保障大学生合法权益,让企业与大学生达成更好的劳动关系。

当今大学生“工作百态”,还需要整个社会的努力来保障大学生的劳动权益,共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