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血的医疗垃圾”为何泛滥成灾?
2016-01-27 17:51: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带血的医疗垃圾”究竟都变成了什么?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医疗垃圾的处理是十分严格的,不能随便抛弃,不能随便处理,需要更为专业的处理。遗憾的是,法规是法规,具体到医院来说,很少有坚持这个原则的。目前处理的方式有两种:其一,医院随便丢弃。其二,销售给废旧收购站。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危害大,而且还是违法的。最为重要的是,这些带血的医疗垃圾最终都变成了什么? 去年,某地开展了一次塑料用品检查。发现市场上销售的一些儿童玩具和塑料制品很是可疑,经过化验得知,很多塑料制品原来是用医疗废弃塑料加工而成的。虽然说,我们倡导建立一个节约型社会,需要大力度实现资源的再利用,但是必须要坚持一个底线,这个底线就是健康和安全。很显然,废旧医疗垃圾无法确保健康和安全。假如,这些医疗注射器、输液管最终变成了儿童玩具或者是塑料餐具的话,这危害就可想而知了。 基于废弃医疗垃圾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隐忧,打击和查处就不能只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情了,这需要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介入其中。一方面,要找到源头,查清有多少医院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医疗垃圾;另一方面,要找到去向,找出这些废旧用品站将医疗垃圾卖给了谁;再一方面,需要查清这些医疗垃圾都变成了什么?这就需要质检部门和工商部门对企业生产的儿童玩具、塑料餐具进行检查,防止医疗垃圾祸害广大消费者。[详细] 追问医疗垃圾“去何处”,还得先搞清“从哪来” 医院之所以在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然没有管理好医疗垃圾,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利益最大化原则作祟,因为处理这些医疗垃圾要专门的焚烧处理机器,运作和维护这样的机器费用不菲,因此,一些医院通常会将医疗垃圾不经处理后直接丢弃掉。第二,一些医院之所以将医疗垃圾“私授”给社会上的作坊,不是真的指望这些医疗垃圾能够为医院实现创收,而是处理掉这些医疗垃圾后,能保证医院环境的清洁,同时也能减轻医院的责任。 可见,要杜绝医疗垃圾“反哺”社会,必须从医院这个源头上加以治理。因为不管有意还是无意,医院是医疗垃圾外流的源头。医院对本单位医疗垃圾管理不当,已不是一般的管理缺失,而是一种和法律背道而驰的行为,甚至可能酿发严重的社会危机。所以,找出这些违法的医院是第一步,比如说这次流向社会的医疗垃圾中印有某医院的标签,执法部门可以“按图索骥”,严肃查处相关医院及责任人。 同时,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环保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机构和环保部门对医疗垃圾负有直接监管责任,须对医疗垃圾定期交叉抽检。本该集中处理的医疗垃圾却在他们的“无心监督”下流向社会,有关监督部门的确有“懒政”之失。[详细] 关住“头号危险废物”需架牢两道锁 一方面,不妨借鉴实名制的管制思维,让医疗用品的出售、入库,到产生垃圾的回收、处理,一律采用实名制跟踪管理,就如江苏扬州实行的医疗垃圾转移联单和“三签名”制度,不仅要流通环节层层备案、具体数量登记造册,同时流通去向、联单标签也要清楚明白,重要转移环节的责任人必须要签字确认。总之,相关医疗用品从批发、消耗、转运到处理,每一个环节都要有一本明白账,在总量、分量、消耗量、处理量上都能对得上说得清,避免出现违规流量。当然,对于头号危险废物也可借鉴治理“酒驾”的思路,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争当“朝阳群众”,勇于揭发检举违规销售、转让和处理医疗垃圾的不法人员,真正形成联动管制的高压态势。 另一方面,也要提高违规处罚成本。之所以在郊尾镇的5个废塑料处置场中,有一家医疗垃圾存量高达到1817斤,这一方面说明废塑料处置场以及其他掌握医疗垃圾资源的相关人员无视法规、胆大包天,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相关部门对此类行为的处罚还不够狠,导致不法人员逐利之心大于受罚之惧。所以,对这样几乎相当于肆意传播医疗病菌的不法人员,务必要严惩重罚、警示震慑,让此类违规行为止步于重典之前。同时,更要顺藤摸瓜、一查到底,揪出各个环节的违规人员,彻底击碎地下黑色利益链条。如此,头号危险废物才能在管与罚的两道枷锁下无门可出、无路可逃,还群众一片“清水蓝天”。[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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