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再婚复婚办酒席折射权力傲慢
2016-01-29 07:08: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28日,网上流传一份红头文件,名为《中共凤冈县委办公室、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显示,《凤冈县规范操办酒席管理办法(试行)》的适用对象,包括凤冈县辖区内的所有城乡居民(含生活和居住在县范围内的外县籍人员)。《通知》称,规范操办酒席的范围界定为“婚丧嫁娶事宜”。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明确提出“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双方均为再婚的不准操办酒席”。(1月28日 上游新闻) 不可否认,凤冈县的操办酒席管理办法,目的正是在于杜绝奢侈浪费,在辖区内培育节俭文明之风。禁止复婚、再婚办酒席,必然会让当事人节约成本开支,减少攀比心态的滋生。然而,良好的初衷和目的面前,辅之以红头文件的行政权力干预,即便为遏制铺张浪费产生了实效,但却难掩权力傲慢的魅影。 近年来,政府部门专门制定和下发红头文件,对婚丧嫁娶事宜进行约束规范的事件并不鲜见。而且,通过权力的有效干预和介入,遗风陋俗确实得到一定的扭转和改善,奢侈浪费的情形不断减少。问题是,复婚、再婚属于公民个人权利,办不办酒席,规模和标准如何,都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并不受行政权力的干预和支配。即便是复婚、再婚,也是令当事人及家人开心的事情,办酒席庆祝又有何不妥呢? 结婚办酒席,本是一种约定俗称的民风民俗,发源于民间,并得到不断沿袭。不可否认,“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双方均为再婚的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面前,其出发点在于遏制铺张浪费之风。不过,令人吃惊的是,行政权力的不正当干预,看似起到了摒弃遗风陋俗的作用,但却伤害了群众的个人权利。如此的做法,显然悖逆了行政权力运作的原则和基础,被法律所严格禁止和杜绝。在“法不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下,复婚、再婚是否应该办理酒席,办理酒席的标准和规模如何,都不需要行政权力的强制性规范。 很明显,凤冈县的管理办法,正是在于使用已经越位的权力,来达到移风易俗的最终目的。不过,需要厘清的是,面对民间风俗中的铺张浪费情形,政府的定位应该立足于积极的引导和宣传,而不是采取强制手段予以矫正。诚然,讲排场、比阔气,确实是一种不健康的风俗,但却并不该受到行政权力的打压和禁止。对于政府权力来说,应该明确哪些事情需要管,而哪些事情不应该管。对于复婚、再婚办酒席来说,政府则应该恪守倡导性立场,避免对民风民俗给予强制性规范,否则只会损害群众的个人权益。 倡导节俭文明之风,不能以挤压群众的权利空间为支点,而是应该确保权力保持足够的谦抑,杜绝权力过于自大和傲慢。否则,即便杜绝了再婚、复婚办酒席情形的出现,但却已经损害了群众的根本权益,最终可能产生适得其反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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