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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大V”成旅游宣传员,官方代言人该怎么选?

2016-02-04 08:30:45  来源:东南网综合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2月2日,漳州市旅游局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声明

1月30日,漳州市旅游局聘请曾因造谣被警方拘留过3次的漳州籍网络大V“民生哥”,即“漳州民生”创始人吴剑雄吴为“花样漳州”品牌宣传员,遭到泉州网警“暴雨雷霆”等网友的质疑。2月2日,漳州市旅游局回应表示,通过进一步审查,已与对方解除聘用关系,并将严加管控宣传员队伍,严防再次出现该类事件。(2月3日东南网)

聘请“造谣大V”可怕的是把关程序失守

段思平

聘请“民生哥”本身,我倒不觉得一定是个错误的选择。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聘请程序中的巨大瑕疵——当有网友提出“民生哥”曾是“造谣大V”的这段往事时,当地旅游部门居然表示此前不知情。如果说这不是故意装傻,那么我们可以下一个结论:聘请品牌宣传员这样关乎当地旅游形象的大事,本身居然没有一个严格的甄别程序,以致于有关部门对“民生哥”曾经的劣迹一无所知,而这些本应该是判断“民生哥”是否合格的重要参考依据。

要知道,一级政府部门聘请宣传员,与单纯的商业行为截然不同,必须要考虑社会效益。只看重“民生哥”网络营销炒作的能耐、网络大V的头衔,忽视了道德考评与风险防范,这无疑显示出当地有关部门在宣传工作中的急功近利,及在甄别程序上的粗疏大意。如果说,“民生哥”将来故态萌发,借助旅游宣传员这个新的头衔,为吸引眼球制造更大的谣言,那么损害的就不仅是当地的旅游形象了,更有可能因谣言引发新的社会震荡,乃至危害公共安全。

“民生哥”显然有其特殊的能量,但这个能量怎么使用,如何引导,需要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深入思考。 [详细]

“花样漳州”该是精细化旅游宣传

朱清建

“花样旅游宣传”该是精细化旅游宣传。精细化旅游宣传,首先应该是宣传主体本身的精细化,能够为人们所接受,而不是存非议的宣传员。的确,通过“民生哥”,扩大漳州旅游的影响力,但是,噱头宣传功在一时,不会长久;花边宣传也会降低一些精品旅游人士对于漳州的旅游预期。具体而言,我们需要对于漳州深入而具体特色的宣传,明其意境趣味所在,从攻略到景点宣传,都要深入,而非蜻蜓点水式宣传。

概言之,“花样”旅游宣传是精细化旅游宣传而不是噱头式宣传。“花样”是对宣传形式、方式的要求,宣传要注重长远、注重品位,而不是自降身价地做违法大V那花边新闻的附属广告。 [详细]

聘请“宣传员”要顾“宣传脸”

司马童

旅游宣传员相当于形象代表,尽管这是一种荣誉性的社会虚职,且主要还是通过受聘者的一技之长来多作奉献,但既为“宣传员”,就不得不顾及到“宣传脸”——说白了,就是获得聘任的具体人选,总不能与公众心目的“该有形象”出入太多、反差太大。漳州市旅游局闹出这般“聘请风波”,原因或也在此。

福建漳州的这起“旅游宣传员风波”,与其说是社会舆论的吹毛求疵、多管闲事,倒不如讲是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功利用心之下的民意反弹。近些年来,一些网络大V恃“粉”傲物、肆意炒作,甚至为了一己之私,无视法律法规、屡屡造谣传谣。从这个意义上说,新闻媒体之所以要对“三度造谣被拘的大V竟成旅游宣传员”一事深度关注,其实就是要警醒一些相关部门及人士的模糊认识,促使他们尽快改变那种“只求结果,不看过程”的投机心态及思维。

网络大V等的社会宣传力和影响力,的确不容低估,也值得政府有关部门借其所长、促进公益。漳州旅游品牌宣传员的“聘请风波”,似乎也提供了一种很具教育意义的“前车之鉴”。这就是,作为拥有较高人气与知名度的“大V”“大虾”们,更需长期顾及“形象建设”,坚持做到“珍惜羽毛”。 [详细]

政府网络宣传莫学自媒体

然玉

漳州市旅游局,主动接纳人才为己所用,原本乃是值得点赞之举。这其实也传递出,公共职能部门试图改变传统的官样文风、官样思维,继而以更现代的方式实现品牌推广的善意初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一段时间以来,众多的政务微博、官方微信等等,已经变得越来越轻松活泼,越来越充满魅力。可即便如此,还是有必要重申一个常识。那就是,官方背景的互联网形象主体,绝不应自我等同于某些功利化的“自媒体”。 [详细]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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