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蒿坪镇起诉农民,最终结果尚需法院公正裁决。但无论结局如何,我们都不能回避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即政府部门如何在法治建设和诚信建设上以身作则,如何更好地践守政治伦理。】 2010年“7·18”洪灾后,陕西紫阳县蒿坪镇规划建设了安置点房屋。2012年,174户灾区群众先后搬入,如今尚有70多户拒绝结清购房尾款。去年,镇政府以不履行购房合同为由,将其中32户告上法庭。记者调查发现,安置点房屋多存在顶层漏雨、楼板有裂缝等质量问题,村民不结尾款多与此有关。 农民被政府告上法庭,一时备受热议。其实,建设法治中国,无论民告官还是官告民,都很正常,也足以说明当事人愿意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可算是信任法律的一种表现。不管该案最终如何裁决,对于大众来说都是一堂法治普及课。 具体到此案缘由,蒿坪镇政府状告农民的原因是,灾区群众搬进了安置房却迟迟不愿意交付尾款。对于灾区群众的“耍赖”行为,镇政府没有“以暴制暴”,而是通过法律维权,值得肯定。法治面前,谁都无权当老赖,不能因为农民处于弱势地位,就具有天然正义;也不能因为他们是灾区群众,就享有违法特权,这一点需明确。 但是,欠款的农民也有话说。从他们的陈述中可知,镇政府违约在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安置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比如屋顶漏雨、墙皮脱落、钢筋裸露、楼梯装反,等等。二是政府未兑现当初承诺的“购房可申请3万B5万元三年贴息贷款”政策。从记者的调查可知,这两个问题的确存在。也就是说,先有政府违约,后有村民违约。 众所周知,安置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它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若质量有问题,必然会变为伤民心工程。那么,为何民生工程不能以民为本?为何民心工程屡屡变成伤心工程? 有村民称:“只要房子修好,我会及时交清尾款。镇政府为追回房款不惜与村民对簿公堂,那他们能否也维护一下村民的权利?”这样的诉求合理也合法,蒿坪镇在状告农民之前,有没有想到农民的苦衷?有没有反思自己的行为?又有没有意识到政府不守法的危害? 全国政协委员付志方曾在全国两会上坦言,政府诚信是社会信用的“定盘星”,信用是政府的一种基础性执政资源,必须倍加珍视而绝不能虚耗透支。一定程度上说,政府公信力是社会公信的支柱。构建诚信体系,公民要守信,政府更要守信,而且政府要率先垂范。如果在工程上弄虚作假,或者出尔反尔,怎能让人信服呢? “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建设法治国家,搭建诚信国家,每个人每个部门都有责任。蒿坪镇起诉农民,最终结果尚需法院公正裁决。但无论结局如何,我们都不能回避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即政府部门如何在法治建设和诚信建设上以身作则,如何更好地践守政治伦理,而不是轻易突破底线。 □王石川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