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确保爱心墙“不碰壁”,光靠爱心还不够

2016-02-17 18:17:55 晴川 余锦雄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精彩短评

有了“爱心墙”,还需“爱心桥”

厦门爱心墙,起步还不错,但问题也不少,这说明,爱心信息不畅通,导致爱心墙容易遇堵。要解决这些问题,可以设立相应网站、QQ群、微信群等交流平台,这或许需要街道办、居委会等单位的协作,指定一些专兼职人员负责统计,相应数据要能即时联网可查,实现信息共享,让捐赠者有针对性地为有需要的人群捐赠衣物。不让“爱心墙”碰壁,就得不断创造条件,搭建一座爱心信息随时无缝对接的“爱心桥”,才能让“爱心”驶上快车道,及时把爱心送给需要帮助的人。(李云勇)

呵护“爱心墙”需要“暖心管理”

“爱心墙”的主要目的在于帮助更多处于困境中的人。既然如此,对于地方相关政府部门来说,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捐赠者与被捐赠者之间找到接洽点。比如说,相关政府部门可以专门开辟出“暖心墙”,方便市民进行捐赠。再比如,政府部门可以强化管理责任,对于衣物进行清洗、消毒、分类等,对“爱心墙”进行开展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捐赠信息无缝对接等等。

“爱心墙”处于发展和起步阶段,呵护这份爱心需要热情,更需要理性和责任。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就应该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动爱心工程的实施,让每个受助者都能分得“爱心蛋糕”。“爱心墙”不能夭折,而是应该长期存在下去,对于弱者来说“爱心墙”是温暖的墙,而本质上确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又一创新和突破。(刘建国)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