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过节在微信里抢红包本是一件欢乐的事情,可家住海淀区的王老汉和刘老太却因为抢红包在微信群内被谩骂,憋了一肚子的气。后未能就此事达成和解,老夫妇一怒将对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对二人停止侵权、删除相关发帖、消除影响、在该微信群内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各20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此案。(2016-03-07 北京晨报) 说起抢红包,今年可谓是占尽了风头。无论是支付宝中的“咻一咻”,还是微信qq的“摇一摇”,或者是亲朋好友群里的“抢红包”,大家都是“乐在其中”。但因此而引发的矛盾和争论甚至是“血案”也着实不少。一句“包太小”,一个“只抢不发”,都会成为矛盾的导火索。笔者认为,“红包”应该是拉近友谊、增进情感的工具,何以成为了矛盾的导火索? 对于该事件中的王老汉和刘老太,我们深表同情。明明是为了应景,抑或是被节日气氛所感染,抢红包参与群内活动,不料却给自己带来了诸多麻烦。明明都是当初插队的“小伙伴”,却因为抢发红包而遭来谩骂甚至侮辱,实在不值得。据当事人称,自己当时只会抢、不会发,这种说法并不违心。相信大家都知道,手指一按,红包就能抢到手了,而对于发红包,的确需要几个步骤,甚至需要绑定银行卡,老人不会发是很正常的。在已经说明的情况下,还“得理不饶人”,对老夫妇进行人身攻击,的确是不应该。 对于金先生和郭先生的行为,我们不敢恭维。发红包是为了什么?无非是维系情感,大家乐呵乐呵。没有人对发红包制定规则,更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必须发红包,你发红包说明你慷慨,说明你重情,但这并不能成为要求他人也发红包的借口。倘若发红包的目的是为了收红包,那本身就误解了红包的内涵。 有人说,哪个群里都有那么一两个“貔貅”。这没错,但发红包这事本身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儿,你又何必去计较他人“只进不出”呢?由“红包”引发各种冲纷争,冲淡情谊,真的是得不偿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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