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0元记0分”的罚单多多益善
2016-03-11 08:31: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3月9日,福建省交警总队的官方微信发布一条信息,一名省内驾驶员收到一张来自广州交警的奇怪罚单,竟是“罚款0元、记0分”。省交警总队提醒,这样的罚单也需要到窗口处理,否则会影响车辆年检。(3月10日《厦门日报》) “罚0元、记0分”的罚单也是罚单,这样的罚单多多益善。 交警开出“罚0元、记0分”的罚单,是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这种罚单一般不会随便开出,而是由交警现场完成批评、教育和警告。但是,有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来源于高速路上的监控抓拍,而不是交警现场执法,而且违法的一般都是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之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所以,开出这种“罚0元、记0分”的罚单很有必要。 “罚0元、记0分”既然是罚单,至少说明两个问题:第一,交通驾驶人已经违法,只不过是违法情节轻微;第二,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都要受到处罚,只不过这种交通违法行为受到的处罚是“罚0元、记0分”。由此传递一个强烈信号:任何车辆驾驶人行使交通驾驶行为必须遵纪守法,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都要受到相应处罚。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执法人员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都是一个字:罚!罚什么,罚款。哪怕是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口头警告的,依然是一如既往、永不变更的罚款,导致交通违法者对执法人员非常抵触。“罚0元、记0分”罚单的面世,既给交通违法者敲响了警钟,也给交通执法者上了很好的一课——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不能陷入“罚款经济”的怪圈。只有跳出“罚款经济”的怪圈,交通执法者和交通违法者之间才能建立和谐关系,交通违法者受到任何处罚才能口服心服。 别把“罚0元、记0分”的罚单不当一回事儿,因为这对交通驾驶人而言,可能影响年检;而对交通执法者而言,可是执法的方式方法和态度的体现,执法过程中是否唯罚款马首是瞻、是否人性化。正是从这两个层面讲,“罚0元、记0分”的罚单理应“韩信将兵——多多益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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