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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公职人员本该自觉

2016-03-17 08:59:34 萧骁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进入3月中旬,又到了北方林区的春季防火期。日前,吉林省下发森林防火令,规定了火险期的各种禁令,还提出了违规者如何追责。

这本是吉林相关政府部门每年的例行工作,但防火令中的一条规定却引发了一些议论。防火令规定,“对在森林防火区内上坟烧纸和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条例还针对职业和人群,不一视同仁吗?这是网友的疑问。

当我们看多了临时工顶包、协管员替罪,对公职人员违反防火令被开除公职存疑,就不奇怪了。但事实上,查阅近几年吉林省的森林防火令,会发现都有这条规定。可以说,这是防火令里的标配条款。

于此,我更愿意表示支持。对公职人员的违规处罚单独列出,一则防火期内禁火,本该是公职人员的自觉行为;二则从严处罚,也可起到示范作用。我惟一担心的是,能做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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