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神打架”是在争夺什么?
2016-03-21 09:07: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近日,郑州白沙镇集贸市场等地商户反映,商户经营食盐遭到了郑州和中牟县两地盐业部门的管理检查,商户生意受到影响,甚至不敢再卖食盐。郑州市盐业局法制办的工作人员称,中牟县行政区划尚未调整,形成了盐政执法的争议区域,目前还需要各部门协调解决(据3月20日《京华时报》)。 因为在一个“扯不清”管辖权的地方经销零售食盐,拿着郑州营业执照凭着郑州盐业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从郑州批发食盐正常零售,却被中牟县盐务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上门查处并将食盐扣押;反过来凭着中牟县的许可证从中牟县批发食盐零售,又遭郑州盐业执法部门上门查处收缴。相信谁遇到这样的怪像都会一点辙也没有。而来自河南省盐务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解释称,该区域属郑州市管辖,郑州市盐业局是中牟县盐务局的上级单位,建议由郑州市盐业局和中牟县盐务局协商解决。 显然,无论这样协商,都是郑州和中牟县两家盐务部门的“内政”,不但与最底层的零售商不存在任何关系,而且无论经销任何一家是食盐,即不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也不存在“跨区域销售”的违法问题,因为本身属于谁管辖还没有“扯清”。在这以特殊情况阶段中,两家盐业管理部门本着对商户和民生负责的态度对其进行“模糊”对待,无疑是最适中的处理办法,待管辖权完全理清明确之后,再“较真”也不为迟。 按说,对食盐零售商户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居民食用安全,两家管理部门争相进行监管也不为过,但从事实上看,两家盐业执法部门显然属于是“无利不起早”,在他们的上门执法处理过程中,几乎没有对食盐本身的质量问题或是零售商经销的合法性有任何疑问,完全是针对商户“卖谁的盐”来“执法”,笔者甚至断言,如果商户凭郑州的许可证从中牟县批发食盐零售,中牟县盐务执法部门非但不会上门查处和扣押,反而会“偷着乐”;反之,可能也是如此。由此可见,两地“盐神”争夺的不是为保障市民群众食盐安全的监管权,而是监管权背后的部门利益。 为部门利益争夺执法早就不是新闻,尤其是“跨区购销食盐”被明确写入各地禁止条款规定之后,维护地方部门利益的执法已经属于“合法化”。一旦出现行政区划调整,尤其是在过渡阶段的“模糊期”,为利益执法的争夺总是频频上演,甚至还出现过两家执法部门“狭路相逢”上演“全武行”的镜头。这种基于地方部门利益为前提,并非体现保护公众利益的执法,不但有悖依法行政,严格意义上说是借执法之名行部门敛财之实。不但有损行政执法部门形象,更会让群众对行政法规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产生怀疑。 “盐神打架”本身并不是问题,完全出于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反倒希望地方行政执法部门能够为严肃执法经常较真甚至“打架”。然如果出于各自利益,就为了从商户甚至居民群众身上“敛”取某种利益,进而选择性的适用对各自有利的法规,以此来折腾群众让群众莫衷一是,执法的正当与合法性就很值得商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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