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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索赔也应该合情合理

2016-03-25 14:12:20 老癸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商品外包装不规范,违反国家标准,消费者能否要求十倍赔偿?近日,消费者老徐(化名)购买32瓶葡萄酒后,以此为由状告超市和经销商,要求退一赔十,支付近3万元赔偿。最终集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销售者退还货款,但驳回十倍赔偿金的诉求。(3月24日《海峡导报》)

这位消费者对商品的较真态度值得肯定,但具体到这个案例,“退一赔十”的诉求让人觉得有点过分。

因为商品质量并没问题,更不属于假冒伪劣。其存在的问题不过是葡萄酒商品标签“未标注二氧化硫的具体含量”。这虽然不符合规定,但好歹标注了“微量”,再加上其他方面都符合标准,因此问题轻微。况且商家已及时纠正,这种轻微的过错连工商部门都不予行政处罚,老徐的诉讼结果可想而知了。

打假也应合情合理,以一点小小的失误就要求赔偿数万元,确实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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