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禁毒标语竟成有毒标语

2016-04-01 08:14:58 杨芃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这两天,福建龙岩本地论坛、微信朋友圈流传一条“雷人”的禁毒标语:“做麻黄碱,生孩子不长××”,落款是“南山镇党委、政府”。

不长啥,我打了马赛克,您也脑补得出来。一条禁毒标语,就这么变成了“有毒”标语。其实,类似的雷人标语,我们见得太多了。比如,“上午烧秸秆,下午就拘留”;再如,“乱扔垃圾者畜生”。这类标语往往用词绝对粗暴,或威胁、或诅咒、或粗俗,不文明也没效果。试问,哪个毒贩子,会因为这样一条标语就改头换面?

可是偏有一些地方政府或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乐此不疲,为什么?真是为了“达到好的宣传效果”吗?未必。张贴标语,至少表明自己在做事情,既是做给上级看,也可以安慰自己,至于效果如何并不在优先考虑之列。

标语,充斥着我们的世界。大多时候,我们是无视的,只有遇到雷人标语,才会吐槽几句,但也仅此而已。那还有必要贴这么多标语吗?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