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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闹婚协议”是婚庆文明范本

2016-04-07 16:15:45 卞广春 来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早就说好做伴娘的闺蜜,在自己婚期前一个月突然“请辞”,家住武汉汉阳杨泗港附近的王女士,谈论起自己在“五一”期间的婚礼时,显得很无奈:“闺蜜说看到柳岩被‘闹伴娘’,怕自己也被整,非要我签一个‘禁止闹婚协议’。”(4月6日《武汉晚报》)

平民百姓王女士的婚庆礼仪,成为女星“柳岩被闹伴娘”事件的续集,是出人意料的。王女士的闺蜜,一反常态突然“请辞”,不是对新娘王女士有什么意见,而是世俗婚庆闹剧频演,让一个原本可以置身于外的伴娘有了一些恐慌。伴娘无奈之下,想与新郎新娘签“禁止闹婚协议”,与其说是伴娘自求平安,还不如说是向庸俗可怕甚至是耍流氓般的“闹伴娘”发出的一箭。

闹新娘是我国自古以来一直保留的婚礼娱乐项目,一说作用是性启蒙。原因是古时候男女礼教非常严格,参加婚礼的人们只能通过旁敲侧击的方式,让对性知识一片空白的男女有所启发,有的甚至是直接传授经验。这样的闹新娘,往往会突破新人的心理防线。

闹伴娘却是现代才有的。随着现代社会女性地位的提升,人们已经很难看到婚礼中对新娘采取过分的行为了。但由于伴娘往往会帮着新娘,在为新娘挡酒、传话、化解尴尬中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闹新娘”也就演变成了“闹伴娘”。有时候,由于伴娘的姿色比新娘更胜一筹,喧宾夺主,反而成为婚庆现场的主角,而被现场的客人们倾慕、取笑、逗乐。更为严重的是,会出现比令柳岩更尴尬的场景,遭遇性骚扰。

尽管一纸协议未必能有某种法律意义上的效果,但“禁止闹婚协议”却是对闹伴娘等婚庆不文明现象的另类宣战。婚庆中的主角是新郎、新娘,伴娘只是配角,客人的关注点理应放在新郎、新娘身上,转移视线,让伴娘难堪,或者借伴娘营造婚庆气氛,既是方向不对,也委屈了伴娘。伴娘提出“禁止闹婚协议”的主张,不论婚庆中的男女及其家属是否愿意,都没有越线缺德,伴娘有权利自我保护,也是伴娘求得安宁之策。试想,伴娘在婚礼上被闹,伴娘的男友知道了,怎么办?不能光图一时热闹,不为人家的和睦着想。

所以说,“禁止闹婚协议”应成为婚庆的文明范本之一。“禁止闹婚协议”与现有的法律、道德并不相悖。对伴娘的不尊重,或者对伴娘人格尊严的非礼,以及在婚庆现场出现许多令人不堪的一幕,都是与现代文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的。推陈出新,构建新型的婚庆娱乐形式,老百姓应该不缺少渲染热闹气氛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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