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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险“备案制”怎能跑在驴友后面

2016-04-11 07:52:07 柏涛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4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陕西省旅游条例》规定,组织“驴友”穿越秦岭具有危险性的健身探险旅游活动,应提前5天备案,否则要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

“天不怕地不怕”的探险活动,有时候会浪费大量公共资源和公共财政。也正因此,我对陕西出台探险“备案制”举双手赞成。有备案、有预案,探险才可能一路平安。而早在“备案制”酝酿之时,舆论就曾提醒陕西方面要未雨绸缪,使制度“活”起来,但是很遗憾,新规刚实施就出现了尴尬事。

据报道,4月4日,陕西发生了一起类似未备案的案例,可当地却不知由哪个部门进行处罚。昨天,陕西有关部门出来释疑称,“目前正在向有关方面申请,明确体育和旅游部门的权责,明晰执法主体”。难道,这些不是条例实施前就该做好的功课吗?怎么能跑在驴友后面呢?当务之急,是抓紧时间补齐短板和漏洞,只有制度活了,人才会知权责,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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