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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限电”不应成治理城市交通的唯一出口

2016-04-11 15:45:14 贾广测 来源: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上周,交管部门通过媒体对外发布了在十条道路对非机动车严管的措施。根据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4月11日起,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等10条道路禁止非机动车(自行车除外)通行。也就是说,这10条道路电动自行车禁行,包括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新华网4月11日讯)

连日来各地对电动车禁行的限令纷至沓来,不知从何时起,电动车成为各地政府的“眼中钉”、“肉中刺”。对于电动车禁行的作法,各地市民似心有灵犀般的一致反对。俗话说“堵不如疏”,对于电动车是否禁行这样的“大事儿”,更应当多些疏导,而非简单的“一刀切”。

据统计,北京有4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其规模可谓不算不庞大,电动车已经成为人们重要的出行工具。面对如此庞大的电动车大军怎能一禁了之?说白了,电动车之所以如此受人们青睐,在于其接送孩子上下学、买菜和短途出行的机动灵活性,快递、外卖小哥儿的“最后一公里”更是离不开电动车。一旦盲目的“一刀切”势必将制约快递、外卖的发展,给们的出行造成极大地不便。而且电动车的限禁会引起私家车的增多,随着而来的城市交通的拥堵、汽车尾气的排放都不容小觑。

然而,电动车也有遭人“恨”的时候。电动车上手门槛低,不需要驾驶证,年龄也没有限制,在现有车辆登记体制下,上牌更是痴人说梦,往往车主倾向无照驾驶、违章行驶,频频出现车辆改装、逆向行驶、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成为城市管理的老大难。

有问题应该治理,但考虑到历史遗留问题积累日久,一刀切式的一网打尽恐非上策。解决交通问题的上策应该是“疏导”和“分流”,而非“堵死”。一、堵不如疏。联合居委会加大对居民规范使用电动车的宣传教育,遵纪守法,杜绝横冲直撞;二、登记造册。对电动车进行登记,约束电动车不敢无照、违章驾驶,做到违章必究;三、分门别类。可以采取不同地段、不同时段的灵活限禁,同时,由于快递、外卖小哥儿特殊的工作性质给予一定的“法外开恩”;四、专用车道。借鉴国外自行车专用车道的经验,结合国内各大中城市电动车数量多、规模大的现状,设置专用电动车道,使行驶有序畅通。

显然,电动车的存在有其利弊,但这种以禁代管的作法值得商榷。“禁摩限电”考验着政府的管理水平,每个城市的交通实际不一,政策或许可以差异化,但执政为民的宗旨不能丢。面对庞大的电动车大军,要想治理好城市交通,这就要求政府必须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的“疏导”而非“堵死”,更非简单的“一刀切”,切忌“禁摩限电”成为治理城市交通问题的唯一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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