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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自说自话” 网约车岂能不乱套

2016-04-12 16:24:07 陈科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滴滴价格显示41元,途中司机一直绕路,结单时显示我要付92.7元。”昨日,福州网友“希瑜哥哥”在微博吐槽滴滴快车。同一天,又有网友反映,使用快车“拼车”功能本来应该省钱,结果原先车费7元,拼完车反而被扣了20多元。有市民认为,滴滴软件收费不明,单靠企业监管,一些收费乱象开始显现。(4月12日《海峡都市报》)

在网约车市场,无法忽视“滴滴”。然而,起步早、资格老、规模大,并不意味着完全守规矩。从网友爆料来看,有滴滴车主在运营中恶意绕路、收费翻倍,情节之恶劣,令人咋舌。任由蔓延发展,此类坑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将不再局限于个别司机,甚至不局限于滴滴,整个网约车行业都将“很受伤”。

经由媒体抽丝剥茧,问题根源很快浮出水面,原来,当下监管部门对网约车的收费行为基本通过企业“自律”来实现。运管部门讲,自己的职能是查处非法营运,而不是进行具体的营运收费监管,网络约车司机收费不在其职能范围内;而物价部门又讲,只要经营方价格公开,市场定价行为就不在他们查处范围内。很显然,如此一来,滴滴车主针对乘客的收费,目前自然主要也由滴滴公司来进行鉴别处理。然不难发现,滴滴打车平台作为商家,其逐利本性决定了它不可能完全自觉。也许有人还记得,此前不久,福州滴滴平台面对自己垄断地位的变化,曾在收费优惠政策上频繁“变脸”,一度让乘客招架不住。

监管各扫门前雪,那滴滴旗下部分司机的“欺客宰客”岂不成了“不治之症”?监管部门抛出的理由看似有理,实则经不起推敲。运管部门不便干预收费尚说得过去,但价格监管若仅限于“价格公示”执行,而对完全可以查实的“价格欺诈”行为坐视不理,那价格监管的工作是不是也太简单了一点?再说了,即便从收费角度真的不便监管,就不能将现实存在的问题反映给工商部门,由工商出面对滴滴平台进行查处,倒逼他们规范运营?由此可见,在事件的处理过程中,物价部门有不作为之嫌。

卖瓜的从来都说自家瓜甜,过分依赖企业自身来推动网约车的规范运营并不现实,滴滴打车当下出现的一系列乱收费,归根到底与监管方的态度密切相关,相关方面应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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