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医生贩卖婴儿,医院岂能置身事外
2016-04-12 14:58: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一处老房子传出不同婴儿啼哭声,由此引出一起特大跨省拐卖儿童案。经查实,被拐卖儿童均为刚出生不久的婴儿,人数多达27名,而且每名婴儿经多次转手,层层加价,不法分子从中牟利。日前,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此案被告人提起公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令人震惊的是,此案被告人中,竟有一名女医生。(4月11日《新华网》) 贩卖婴儿不是新闻。医生参加贩卖婴儿就是新闻,产科医生参与贩卖婴儿就更是新闻了。这位女医生曾经在一家三级甲等医院产科工作,此后在退休后到了一家私人医疗机构,经她之手被拐卖的婴儿有4名。法律的判决,给了贩卖婴儿事件一个说法。可是,这并非是最终的公平。在医院环节贩卖婴儿,牵涉的不仅是罪恶的个体,还有医院的监管责任。 医院是医生的管理部门,医院是患者安全的责任部门。在孕妇进入医院的那一刻起,婴儿和产妇的安全就是医院不可推卸的责任。医院不仅要治病救人,还要确保在住院期间,患者的其他安全。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孩子被医生抱走贩卖给人贩子,或者是帮助人贩子偷盗婴儿提供方便,就应该追究医院的管理责任了。 一方面,这说明医院没有管理好自己的工作人员,出现了“监守自盗”的现象。另一方面,这说明医院没有尽到对患者的保护责任,没有给孕妇和婴儿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如果在这起事件中,对于涉事医院,只是通报通报、教育教育,整改整改,则无异于是放纵他们的过错。 事实上是,很多时候在医院遭遇的伤害,都是没有追究医院责任的。这似乎成了一个潜规则。比如说,有的患者在医院被偷了,被抢了,只能自认倒霉。比如说,有的人贩子到医院偷孩子,也不会追究医院的责任。这其实是不合适的。医院有责任为患者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假如说,出了事情不让医院置身事外,能够处理医院的管理人,也就会倒逼他们加强管理,就能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看好医院产房里的宝宝能有多难?只要加强管理,增派安保人员就可以了。这缺失的是一壳为患者服务的责任心。 由此,我们还需要延伸的说说。在既往发生的一些案件中,还有医生参与非法器官移植的。如果也能追究医院管理不严的责任,这些手术刀们还会和犯罪分子搅和在一起吗?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