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公油私用”腐蚀车改果实
2016-04-18 11:08:1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2015年11月,有群众向三湘风纪网“四风举报一键通”栏目举报市地震局局长贺慧明,长期“公油私用”。怀化市纪委调查发现,市地震局使用的IC加油卡有主卡和副卡,副卡长期由由贺慧明“保管”,给其私家车加油,共计花费35586元。另外,贺慧明还在单位定点维修点维修私家车,将2541元费用在单位报账。目前,怀化市纪委“建议按程序免去贺慧明的局长职务,对其违纪所得全额上缴市财政。”(4月17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主卡给公车加油,副卡供自己的车“揩油”。如此,既不碰用公车私用的红线,又能绕过监督,让自己得到实惠。显然,在如何躲避监管上,贺慧明花了很大的心思。值得庆幸的是,纪检部门认真对待公众举报,不放过任何腐败线索,将贺慧明“公油私用”的问题,查清查实,揪出了这个“油耗子”,避免了国家财产的继续损失。 如今,揩公家之油的贺慧明最终“滑到”,无疑大快人心。然而,值得忧虑的是,贺慧明“公油私用”被抓现行,很可能只是阴沟翻船。一则,与公车私用的招摇过市相比,“公油私用”更隐蔽,欺诈性更强。试想,平时开自己的私车上班,谁会知道贺慧明用的是公油?甚至,在使用私车下乡、开会、调研的时候,不仅不会被质疑,还可能因“私车公用”赢得公众的掌声。再则,“公油私用”属于小圈子的事,监管很难察觉。比如本案中,贺慧明违规持有副卡,只有办公室主任等几个人知道。若没有内部知情人士爆料,外界监督很难察觉。 可见,“公油私用”被抓,很可能只是个例。而更多的“公油私用”,极可能会蒙混过关。而这无疑给了官员的公车私用的新马甲——开自己的车,用公家的司机、公家的油(无论是公用还是私用),然后在“私车公修”、虚报账目,揩公家的“油”,弥补私车的车损。如此,既没碰单位的公车,又变相实现了公车私用,以延续自己的超国民待遇。 那么,如何堵上“公油私用”的口子呢?首先,要加强对公车的监管。公车改革不是减少公车数量就万事大吉,更要加强对公车的管控,提高公车的使用效率。比如,制定一套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加强对公车油耗,修车费用的监管等等。一旦出现公车油耗超标、保养、修理费用异常等问题,立即严查,不让“公油私用”蒙混过关。 其次,要加强对权力的限制。官员敢于“公油私用”,从根本上看,还是权力缺少制约和监督。试想,假若单位内不是一把手说话一言堂、签字一支笔,而是事事有监督,民主决策、账目公开,一把手还敢人性的“公油私用”么?由此可见,只有加强监督,限制一把手权力,推动机关单位民主决策、账目公开,才能防止官员揩公家之“油”。 再者,对“公油私用”要从重问责,更要依法严惩。《刑法》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其立案标准是,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因此,官员“公油私用”只要过了5000的立案线,就要依法惩处、绝不姑息。试想,若“公油私用”不仅会丢了乌纱帽,而且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锒铛入狱,谁还敢以身犯险呢? 无疑,“公油私用”是公车私用的新马甲,不断腐蚀公车改革的成果。而要破除这个马甲,监管部门不仅要从严问责,更需规范公车使用制度、限制一把手权力,对“肇事”官员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只有这样,公车改革才能平稳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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