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举办北京市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会,市教委副主任李奕表示,今年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建立民办高校违规招生管理台账。同时,以往曾出现的“最大”、“第一”等广告词均被列入了民办高校招生宣传的“黑名单”,如学校屡次出现违规情况,将做出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4月20日《北京青年报》) 客观而言,近些年我国民办高校在国家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成长和进步。但无可否认的是,伴随着民办高校的崛起,民办高校招生虚假宣传等乱象,也想痼疾一样伴随其左右,很多人对此都有所耳闻,甚至有切身的体会。 招生宣传中不得使用“最大”、“最好”、“第一”等描述性用语,不得使用“100%考试通过率”、“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等等,卡住了民办高校招生宣传乱象的“七寸”。但民办高校的招生往往涉及的不仅是一个省,而是很多省份甚至全国各地都有,如何能够让北京市这一“招生宣传禁令”在其他省份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和落实,无疑需要大量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另一方面,就民办高校招生中的虚假信息宣传来看,除了此次北京市教委“招生宣传禁令”罗列的相关内容外,恐怕还有很多的变种和隐形虚假宣传方式,而且在宣传手段上也不一定都是明显的网站等媒体的可见得着的宣传,还有诸如面对面虚假宣传、宣传页等,这些“无形”或相对隐蔽的虚假宣传,显然也不是一个简单的民办高校“招生宣传禁令”就能完全禁得住、管得了的,还需要更深入的、严密的、细致的配套措施来甄别、限制和“笼子”来约束。 一些民办高校之所以要进行虚假宣传,根本原因就在于抢生源和收费等利益之争。把民办高校当成产业,甚至赚快钱的营生,不如不办。教育就是教育,要有对人负责的基本出发点,虚假宣传所释放的价值意味,对教育环境是一种破坏。在这个意义上,要从根本上破除民办高校招生虚假宣传乱象背后的办学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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