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保姆”居然成了一名行乞老太的“标配”!福州那名网友的意外所见,看起来着实会让街头的一些乐善好施者感到惊诧和郁闷:原以为自己的爱心施舍,是帮助了这个社会的困难和弱势群体,结果却发现,这可能是人家一条职业化经营的特殊“财路”。假如对这样的“帮助”不作反省,岂非助长了消费爱心的好逸恶劳? 应该说,对于城市街头的“行乞一族”,未必要用“赶尽驱光”的管理思维以求苛刻美化。我还觉得,即使有些“聪明”角色,愿意搭上人格尊严来“职业行乞”,包括为具体“表演者”配上“司机”和“保姆”的一条龙服务,要说也称不上“罪孽深重”、“令人发指”。毕竟,行乞和施舍,完全是一个愿乞、一个愿给,倘若有越来越多的市民谨记了“乱给钱或许在助财路”,那才可能让“职业行乞”骗取爱心的机会越来越少。 行乞配“司机”警醒爱心成“财路”。福州网友的偶见内幕,至少给了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两方面的警醒。一是街头施舍、尤其是扔钱行善,并非都会成为“爱的奉献”,也有可能被人滥用了同情心,进而助其“发家致富”;再一个是,对于那些“组织严密”的行乞团伙,有必要循踪觅迹、顺藤摸瓜,查查其中是否存在控制他人沦为赚钱工具的不法行径。事实上,新闻媒体也屡有爆料,有些“行乞老人”或“可怜小孩”,往往也是身不由己的受害者。 “司机+保姆”的行乞老人,说意外也不意外——如果真的来钱容易,就当然有可能成为一些人“专注开发”的职业营生。所以,看到街头那些示弱示惨的乞讨之人,人们最好还是能够有所自醒,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自愿前往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都能获得符合要求的食物和住处,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的还会提供车票。那么,就算有人真想帮上一把,送些食物也好过单纯给钱。 为了自己的爱心不被设局消费和滥用,人们最好还是能够多些警醒,尽量体现有的放“施”,从而既不在助推爱心上“因噎废食”,也避免那种真相大白后的“恶心反胃”。 |
相关阅读:
- [ 01-18]对乞丐也须管得住
- [ 09-30]“红包乞丐”得不偿失
- [ 09-30]“红包乞丐”来袭谁认真谁LOW
- [ 09-29]看准节日讨红包,“红包乞丐”不怕“友尽”?
- [ 09-29]对红包“乞丐”现象还需理性看待
- [ 09-29]在节日“红包乞丐”泛滥中反思日常人际
- [ 08-24]“含勺喂母拒当乞丐”需要更多呵护
- [ 08-20]“小寨村等于乞丐村”更像是商业逻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