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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损害追责该如何打“老虎”

2016-05-04 07:41:48 镝镝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昨天向河北省反馈环境保护督察意见,认为河北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由于历史原因、重化产业集中和发展方式粗放,全省环境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督察组指出,2013年至2015年7月间,原省委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不是真重视,没有真抓,导致环境保护工作压力在传递中层层衰减,一些基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懒政、惰政情况突出。

今年初,中央环保督察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督察第一站即选在河北省,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后,直接约见了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张庆伟,显示了前所未有的督察力度。河北省委书记、省长双双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约谈的消息上了《人民日报》,也上了央视的《新闻联播》,很多人着实“吓”了一跳,感觉中央环保督察组代表中央,对地方官员说话底气十足,感觉中央对地方政府环保工作的监督是要动真格了。

有人还不无敏感地猜测,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北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现场督察,说不定会像中央巡视组在一些省份或部委揪出“老虎”那样,也揪出一两只环保工作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或涉及腐败的“老虎”。如果能揪出“环境老虎”,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北打响的“第一枪”,必将对其他地方特别是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形成巨大的震慑。

现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河北省反馈环保督察意见,第一个问题就是“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其中明确提到,“2013年至2015年7月间,原省委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不是真重视,没有真抓”。很显然,这名原省委主要领导,需要对包括“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在内的环境问题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这名原省委主要领导,于2013年3月至2015年7月担任河北省委书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15年7月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0月被开除党籍,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经查,这名原河北省委主要领导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等严重问题。

上述问题中,应该不包括这次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对环保工作“不是真重视,没有真抓”的问题。也就是说,这次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北省揪出了一只“环境老虎”,但这只“老虎”此前已经因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拿下,现在他又被中央环保督察组揪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只“死老虎”了。这样说丝毫没有贬低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北督察取得的成绩的意思,而只是说,如果这名原省委主要领导不是已经落马,而是还在河北省委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或者异地任职,或者担任了地位更高、权力更大的领导干部,那么,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想查出他在河北任职期间对环保工作“不是真重视,没有真抓”的问题,要认定他对河北环境问题突出应当承担的责任,就肯定没有现在这样容易。

去年8月起施行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河北省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揪出了“环境老虎”并不令人奇怪,但在其他环境问题也比较突出的地方,要想揪出“环境老虎”,或许就会面临巨大的阻力和困难。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北督察的力度,在其他地方可能督察到的“环境老虎”,恐怕就不是因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已被拿下的“死老虎”,而是仍然大权在握的现任高官,或者是虽已卸任但仍然具有非凡影响的人物,打“活老虎”谈何容易?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组能不能依法行使中央赋予的权力,在中央和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协助下,将“活老虎”一举拿下,将是对中央环保督察制度的严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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