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性质上,伤医案与伤警案、伤师案、伤亲案等并没有本质的不同。针对任何一个职业的暴力行为,都需要我们重视;任何一个群体的恐慌,都需要制度的关怀来安抚和纾解。】 5日,广东省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医师陈仲伟在家中被一名男子砍成重伤,身中数十刀,男子随后跳楼身亡。7日中午,陈仲伟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辞世。医院通报称,砍人者自称1991年找陈医生做过口腔手术,现牙齿变色要求赔偿。 这起事件令人愤慨,也让近年来层出不穷的伤医案又增添了新例证。针对此事件,中国医师协会等机构纷纷发声吁请各地警方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切实依法果断处置。广东省卫计委也在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卫计部门和医疗机构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严密防范暴力伤医事件发生。 个案的惨烈再一次给医生群体带来了激愤与恐慌。在我的朋友圈里,数位医生均转发了同一个帖子。这个帖子的大体意思是:相比近期引起舆论轩然大波的一些事件,广州一位德高望重的主任医师活活被砍死,只有同行们在默哀,主流媒体却一片沉默。这个社会病了,病得不轻…… 医生朋友们的焦虑和不安全,我们感同身受。但我以为,此时拿广东暴力伤医案与其他事件相比,并不太妥当而且也没有必要。在这个关头,我们最需要的是反思个案中的问题、提出相应可行的对策,而不是变相激起媒体和医生群体之间的对立,甚至是敌意。需要看到,一个人也许难逃病痛折磨而离世的命运,但这并不妨碍舆论对众多关联议题的追问;一个伤医个案,也许在某个特定时段并没有得到媒体足够的聚焦,但这也并不影响舆论对暴力的谴责和对加强医生安全保障的吁请。 进一步说,如果我们跳出当下这个舆情节点,从更长的时间维度(比如近十年来)来观察将不难发现,其实伤医案从不缺乏舆论关注。且每次舆论聚焦都或多或少推动了制度的修正和进步。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等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七种行为予以处罚;2013年10月,卫计委、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特别提出“医院要为在岗保卫人员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防护器械”;及至2015年8月,“医闹”正式入刑。 也就是说,近年来,对医疗秩序的法律规制,以及对医院安全的制度防范在逐渐升级。这些修法与制度建设的效果,固然有待时间校验。但就算是“医闹”入刑,也很难避免一些极端个案的发生。以广东此次伤医案来说,该患者索赔不成就要人命,而且目标指向的是25年前的手术医生。这一行为,很难用正常逻辑来解释。在法律性质上,伤医案与伤警案、伤师案、伤亲案等并没有本质的不同。针对任何一个职业的暴力行为,都需要我们重视;任何一个群体的恐慌,都需要制度的关怀来安抚和纾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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