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上起来打开微信,总会发现朋友圈被各式各样的鸡汤文刷屏。令人想不到的是,微信好友们转发的这些文章,是在为别人赚钱,鸡汤文背后暗藏着获利丰厚的“转发”产业链。媒体调查发现,鸡汤文大多由专门的微信公众号或者APP等转发平台进行分发,注册人员再通过转发此类附带广告的文章来获取分成。除了制造垃圾信息,鸡汤文内置的广告还会给网友带来误导,甚至就是一骗局。(5月9日《新京报》) 鸡汤文涉及的广告问题,对此需要一分为二看待。诚然,一些鸡汤文存在商业化的倾向,但这种商业化并不必然带来问题。只是因为别人从中获益,就筑起了一道防火墙,甚至不问青红皂白地拒绝所有鸡汤文,这种过激反应,并非一种理性态度。这就好比现在的一些电影有插入广告一样,能够接受电影插入广告,对于鸡汤文商业化转发,又有什么大惊小怪呢? 诚然,一些鸡汤文链接的广告有毒,这里更多是用广告法规范约束的问题。不得不讲,全媒体时代的到来,特别是其商业模式的探索,不仅让很多人,也让有关方面措手不及。这体现在广告监管上,一些自媒体随意植入广告,包括虚假广告、色情广告等问题,几乎得不到有效监管。很是不能理解,有关方面到底是人手不够,还是认识不够,抑或担心监管新媒体会带来打压创新的质疑,总之新媒体广告几乎处于放养状态。这与对主流媒体的监管,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要知道一些新媒体的影响力一点也不低,其病毒性传播甚至会带来爆炸性效应。对此失之以管,必然造成问题重重。 很有必要把鸡汤文和广告区分开来。诚然,一些鸡汤文并无多少价值,但也不是所有的鸡汤文都无价值。更重要的是,阅读鸡汤文也是阅读,这样的爱好总比其他一些不健康爱好好得多。当然,鸡汤文出现的附带广告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但这里的重视更多是用广告法约束,加强对新媒体监管的问题。鸡汤文广告是一道治理课题。就目前来看,禁止鸡汤文没有必要,打压新媒体更不可取,现在最重要的,是创新社会治理思维,把新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广告纳入法治的笼子。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