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公路变景区”绑架道路通行权

2016-05-11 09:53:45 吴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张北县“草原天路”五一开始收门票,此事经媒体报道引起争议。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接受新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草原天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大约 264平方公里,申请成为张家口市级风景名胜区,收费是基于这个区域实施的,并不是针对道路收费。上述负责人还回应了媒体关心的其他问题。(《新京报》5月10日)

踩一脚油门而过,却没留下一张人民币,这让有着景区名头的天路情何以堪。既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钱,虽说有点简单粗暴,但逻辑上似乎也无可挑剔。

事实上,无论是道路的修建,还是日常的管理养护,其实都对应着成本,这一成本由公路的使用者来分担偿付,要说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更何况,人家草原天路早已不是“泯然众人矣”的一条普通公路,而是以沿途风景优美而闻名的景观路,甚至已被列为风景名胜区,成了景区开收门票,岂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

平心而论,对于草原天路而言,明明以自身沿线的无敌美景吸引来大量自驾游客,却只能眼睁睁看着金主们把风景看遍,踩一脚油门而过,不留下一点银子,这亏的确是吃大了。于是,如何将无敌美景变现,如何让游客金主们挥一挥衣袖,好歹留下几两银子,能收得上费的草原天路,也才对得起草原天路的美名。

如此看来,既然对于景区收门票并无异议,成了景区的草原天路,圈路收费,似乎也无可非议。这年头,连一个景观房都能坐地起价,草原天路靠景吃景,要说也没啥不好意思的。对于自驾客而言,赏了人家的风景,似乎也没有理由吃霸王餐,过路被收票,不如就当进公园买了张门票,也应当心平气和才是。

不过,沿线的风景绝美,是不是就可以把公路变景区,甚至圈路收费呢。照此逻辑,国内可以变身景区的公路,恐怕还大有路在,从川藏公路,天山公路,到海南环岛公路,皖南山路,哪一条不是风景如画,美到让人不敢看?这些线路同样是自驾游的热门经典线路,这些线公路是不是都可以有样学样,成为景区收门票呢?青藏铁路是不是也可以因为穿越青藏高原的绝美景观便在火车票里加卖观景门票呢?真若如此的话,国内的公路网,恐怕要处处景区林立,并被各种门票收费割裂得支离破碎了。

而作为全球自驾旅行的圣地,穿越美国的66号公路与1号公路基本没有什么过路费,一号公路的17miles Dr之所以需要交9.7美元的过路费,则是因为属于沿海豪宅区的私产,人家也并没有因为成为全球性自驾游的目的地,便改变公路的通行属性,圈路收费。

可见,只要承认公路的首要功能是通行需求,只要公路的建设与投资有着公共属性,并非私人资产,公路变景区的收费逻辑,就无法成立。即便公路沿线确实风光绝美,有景区开发与经营的潜质,其范围也应有严格的边界,至少作为交通线路的公路,不应被收费的景区收入囊中,草原天路真要卖门票,也绝无理由强迫所有过路通行者成为游客。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