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这样两则新闻,标题分别是《乘客在温州机场坐头等舱摆渡车,300米收费398元》和《国务院扶贫办回应“手机话费判定贫困生”:不全面》。前者说的是,一位坐经济舱的乘客,因为帮领导拿行李坐了头等舱摆渡车,结果300米左右的距离被收费398元。后者说的是,江苏大学对月平均手机消费100元-150元的学生降低贫困等级;对月平均消费超过150元的学生取消贫困生资格。记者就此询问扶贫办,官员回应“不能说不好,但不一定全面”。 最近,天价虾、天价鱼都成了热门新闻,如今又来了个“天价服务”。不过,之前的天价鱼虾都在一个关键环节上模糊不清,那就是“是否涉嫌价格欺诈与强买强卖”。如果单纯只是市场行为的“天价”,可以惊叹一声却无可厚非。但是,在300米路程收费398元的“天价服务”事件中,此关键环节却是清楚明白的——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了要收费,乘客同意了并且开具了发票,怎么还能叫“被宰”呢? 当事人放着大摆渡车不坐,为了帮坐头等舱的领导拿行李,非要跟着坐头等舱摆渡车,人家明确告知要收费,交了钱开了发票,完全不涉及“宰客”。如果当事人觉得价格高,就应该当场拒绝,去坐普通摆渡车。更何况,398元包括了贵宾室使用费,单纯突出“300米收费398元”也不客观。头等舱和经济舱同样都是坐一趟飞机,价格相差那么多,你觉得这样收费不公平,可如果让你免费坐,头等舱的旅客岂不是更要喊不公平了? 这个话题涉及的一个关键点是契约精神。乘客没有被强买强卖,也没有遇到价格欺诈,交易完成后又声称“被宰”,实际上是不诚信的表现。如果这种不诚信行为,都可以在保护弱者的名义下得到声援,那还谈什么契约精神?没有契约精神,又哪来的市场经济?并非所有类似事件,都适合用“天价”套之,若觉得凡事都要政府定价才合理,这是过时的计划经济思维。 相比之下,江苏大学通过手机话费大数据寻找“装穷贫困生”有其合理性,贫困生手机消费高,本身就不正常。最重要的,这种识别方法成本低廉,尽管“不全面”但是有效而且可操作。如果要突出“全面性”,识别贫困生将是非常复杂的工作,成本必然不菲——这笔钱,本可以用来资助更多贫困生,而不是用于“全面”地识别贫困生。 那些一边接受资助一边乱花钱的贫困生,无论当初是否“装穷”,事实上都已经违反了契约,让资助贫困生变得低效而错配。超过一定限额以上的手机消费,并不是生活必须开支,你愿意如何分配你的生活费固然是你的自由,但资助者也有权拒绝那些在非必要开支上大笔花钱的学生。生活得像个“隐形富二代”却去申请贫困生补贴,本就是不诚信的表现。 “天价服务”也好,“手机话费判定贫困生”也罢,之所以成为热门话题,都是因为我们以同情弱者的名义无视了契约精神。这种泛滥的同情,我们貌似无须支付任何代价;殊不知,无视契约精神的后果,必然由我们每个人来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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