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不用电也得交费,一笔糊涂账

2016-05-18 08:08:51 高路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5月16日,《人民日报》在一篇调查文章中提及,企业只要装了变压器,即使不用电,也要长期交纳不低的费用。针对这一问题,国家电网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人民日报》上述文章提到的“变压器基本电价”,实际上是两部制电价中的一部分,供电公司收取这一费用主要是因为线路和变压器的维护。

所谓的两部制电价是将电价分成基本电价与电度电价两部,基本电价是按照工业企业的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用量作为计算电价的依据,由供电部门与用电部门签订合同,确定限额,每月固定收取,不以实际耗电数量为转移;电度电价,是按用电部门实际耗电度数计算的电价。

一个问题是在电价之外再收一笔基本电价是否合理。企业认为不用或少用一样交费冤得很;供电企业则认为铺好线路,装好变压器,不管企业用不用,成本摆在那里,不得不收。而公众的判断更多的则是基于常识,在公众眼里,这就跟缴水费还要额外收一笔管道通行费,买了车票还要收过路费、油费一样,有重复收费之嫌。至于不用或少用一样交钱,似乎更违背常理了,高速公路四通八达,大家都是潜在用户,总不能不管你用不用,都向沿线的居民企业预收笔钱吧。而且,大企业要收,普通用户要不要收呢?或者一直是电网公司让利于民,我们都是占了人家的便宜,得了好处还不自知,都该感恩戴德?

公众的这种简单对比未必恰当,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为一些大企业配套建设供电网络也不是一回事。大工业用户毕竟不同于普通用户,对电网设施的投入和维护的要求都要高很多,这样的成本光由供电企业承担也不合理。国家制定基本电费的政策,是对供电企业长期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的补偿,有一定的合理性。问题是这种成本由谁说了算,怎么收才算公平合理呢?电网企业建设成本不透明,运营成本更是模糊难辨,外界很难界定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投资是否有效。如此一来,谁来确定维护成本到底多高的问题,在现实中就很容易沦为电网公司自说自话的文字游戏。

所以,哪怕要收也要收得明明白白,既然电网公司认为自己收得合理,那不妨把家底露一露,在告诉大家停用电或者少用电,维护成本一样的同时,也告诉大家,当企业满负荷用电时,你在一个个用电大户上赚的利润是如何抵不上维护运营成本的。

国家电网的工作人员在回应公众质疑时用了一个比喻,“即使你不用电,这部分费用也是产生的。就好像卖菜的,就算没人买西红柿,也一样要进货,卖不出去的这部分成本还是由消费者来承担。”表面上看,这个说法很有说服力,可市场上卖西红柿的不止一家,你这边管理不善烂在仓库里,人家那边却可能运转自如,指望通过操控价格将卖不出去的库存也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只怕是一厢情愿。而对大多数企业来说,供电企业却只有一家。在市场高度垄断,没有博弈的情况下,这一基本电价制度很容易偏离成本的轨道,为不合理收费、转嫁不合理成本敞开一道口子。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