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小偷“工作计划”社会危害大

2016-05-19 11:09:17 赵红信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每月赚8.4万;每天赚2800元,每天只能用30-50元车费,一定要节约,不能大手大脚,给我弟买一辆车,以后建一所希望小学……重庆江北石门派出所抓获一名入室盗窃的小偷,令民警惊奇的是,在他的出租屋墙上,赫然发现了小偷的“励志工作计划”,名为《2015年赚一百万目标计划》。(《重庆时报》 5月18日)

小偷就是小偷,在这条邪路上,“工作计划”越“励志”,社会危害就越大,哪怕他准备以后建立一所希望小学,也不值得同情。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小偷是一个不能创造任何社会价值的“职业”,入行就意味着“百无一用”,是空手套白狼。而入室行窃,除了让失主损失财物,丧失基本的安全感外,报警破案也会损耗社会资源,小偷一天不进牢笼,损失一直不会停止。简言之,小偷偷了一块钱,社会为了恢复秩序,花费可不止一块钱。而且,小偷的野心不小,要一年偷一百万,这是带着他人血汗的残酷的“原始积累”。

也就是说,他人创造的社会价值,被小偷无情地占为己有,自己锦衣玉食了,却不管失主衣衫褴褛。这些失窃的财务,在失主手中时,可以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到了小偷手里后,能保持不贬值就很不错了。再加上缺乏“来之不易”和“物力维艰”的思维,会陷入“花他人钱办自己事”的逻辑,而这是极其没有效率的资源运行方式。再说,就算小偷真的拿赃款修建了希望小学,慷他人之慨,这种盗窃行为的恶劣程度超过“逼捐”。

对于小偷的盗窃行为,人们习惯从道德层面唾弃,也时常从法律角度分析,无论哪种方式,他们都会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所以,设定“工作计划”和“励志愿望”的小偷,只要继续当“三只手”,就算侥幸吃到夜草而肥,也丝毫不值得追捧和猎奇。警察同志说得实在:这个劲拿去干点正事,说不定就成功了。正事就是创造社会价值的劳动——如何保证人人勤劳而富有,这才是值得继续追问的焦点。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