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罚控制如厕时间是企业的昏招
2016-05-27 09:16: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因上厕所耗时过长竟被公司罚款200元,福州某私企员工在新浪微博上爆出自己的奇葩遭遇。这一“史上”最贵如厕费迅速引来了网友的围观和声讨,一时之间,公司该不该限制如厕时间、便秘算不算工伤成为了网友热议的话题,并登上了昨日新浪微博热门话题排行榜。(5月26日《东南快报》) 一个企业的发展,最离不开的重要资源便是人。但是,有些企业会遇到比较尴尬的问题,就是自己公司的员工并不能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于是,便有了福州公司限定员工上厕所不得超时,违者罚款200元的规定。 企业制定如上规定的初衷,是企图靠罚款的方式来保证员工上班时间不偷懒,让员工能够将更多的时间用在认真工作上。但是,这样的方式,显然是企业管理上的一个昏招。 首先,职工上厕所可能会遇到特殊情况,十五分钟的硬性规定,显然不适合应对突发情况。而职工若因为身体原因而造成罚款,恐怕会造成心理上对制度的抵制情绪。而这种情绪的泛滥,必定会造成整体职工对于企业上的情绪不满。况且,消极怠工的方式有很多,完全可以用各种方式来消极怠工,绝对不局限于上个厕所。单纯的用罚款来针对职工上厕所时间过长的问题,显得有点异想天开。 一个好的企业,罚款绝非上上之策。如何调动员工积极性,如何保证员工能够上班时间全心全意为企业创造财富,如何让员工认可企业的文化和理念,这些显然不是靠罚款就能代替的。靠罚款来防止员工偷懒,不过是一个管理者最慵懒的管理方式,也是一个企业缺少应有底蕴的体现。 中国很多企业都存在着类似的通病,企图用罚款的方式来杜绝员工上班时间偷懒的行为。但是,以罚代管存在着诸多的弊病,并且缺乏了应有的人文关怀。但员工被所谓制度的限制的太死的时候,反而难以和企业公共同进退。 所以,以罚控制如厕时间,不过是企业的一个昏招。如何保证企业发展的活力,首先得尊重员工的起码诉求。管理者的智慧,往往能够决定了一个企业有多强大的凝聚力,以及能走多远。很多企业最后的失败,便是将员工当成企业的财产而非一家人。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