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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遇山洪”背后藏着多少“人祸”?

2016-05-31 17:20:12 吴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前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广东省江门台山市端芬镇凤凰峡旅游区有游客在漂流过程中遇山洪暴发,多人被洪水冲走,当地政府调派大批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和医护人员赶赴现场救援。截至新闻发布会召开,搜救人员在事发河段附近先后发现3名失踪人员的遗体,至此,台山市端芬镇凤凰峡旅游区游客漂流遇山洪落水事故,已造成8人(7男1女)遇难10人受伤。目前,经营凤凰峡漂流的老板已被控制并被要求停止景区所有活动。江门市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新快报》5月30日)

当漂流遇上山洪,游客死亡的直接原因,似乎是不可抗的自然因素。毕竟,有道是“天有不测风云”。出门在外,自然意味着更多的不确定性,而漂流作为一项水上户外运动,本身也有着较高的风险。面对不测风云与自然灾害,人是如此的渺小,即便是景区经营者,同样不可能具备回天之力。这一点,从遇难者中并非只有游客,还包含景区工作人员甚至当地村民,其实不难看出即便是对当地天气地理更为熟悉的本地人,也并未预测到可能的风险。

应该说,旅游有风险,游客需谨慎,这当然没错。任何旅游项目所蕴含的风险,游客理应有相应的认知,并承担自身需要担当的责任和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的健康因素,对于特定项目的身体承受力等。对于这些风险的管控,甚至不乏成熟的商业保险模式。

那么,景区漂流遭遇山洪,是否能简单的归之于“天灾”呢。尽管遇难者中也包含景区工作人员与当地村民,既然景区经营者与当地人都对潜在的危险毫无察觉,这一事故看来并非明知山洪将至,却故意置游客生命安危于不顾。不过,景区经营者完全没有意识到风险的逼近,不存在主观上制造事故的故意,却并不代表在这一事故上就没有责任。恰恰相反,作为景区的经营者,保障游客的安全本是首要天职,既然如此,对于景区的自然地理状况、天气因素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可能风险,理应有充分的评估,并有相应的应急预案机制。在恶劣天气封闭景区,不只是景区管理的基本常识,更是旅游监管的明文规定。

从这个角度来看,天气预报有台风大暴雨,旅游部门也已将天气预警、安全排查信息发送景区,如此明显的警示信号,何以未能引起注意并启动风险评估与应急机制,当地旅游部门与景区有没有根据气象预警、降雨量预测及时评估景区风险,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显然值得追问。更令人遗憾的是,在整个过程中,暴露无遗的风险反而最受忽视,甚至连游客根据常识提出对行程担忧,从旅行社不假思索的回以“没问题”,到景区工作人员称“以往也有这种天气没问题”,至此,最后的防线彻底失守。最该给出专业评估并提供安全建议的环节,却表现得极度的不专业甚至轻率。

某种程度上,台风天“没问题”与大暴雨“也可以漂”,与其说是客观经验的陈述,毋宁说恰恰暴露出旅游业与景区经营意识独大对于安全风控的挤压,相比游客可能面临的风险,让游客“冒死旅游”,以保证游客不断、业务不停,才是人家最上心的事儿。漂流遇上山洪,也就并不意外了。

基于此,游客漂流遇山洪,“不测风云”的背后究竟藏着多少“人祸”,又暴露出多少旅游业与景区经营潜规则中的隐患,无疑更需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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