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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医患纠纷诉诸“法治门诊”

2016-06-02 06:03:48 张聿山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来,伤医事件不断发生,挑动了社会敏感的神经,让人心痛和不安。是什么导致这些“文明”中的“冲突”?是什么给了一些人施暴的理由?有理说理,有法依法,分析和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我们每个人坚守好法治和道德的底线,既治身,又治心。

分析一系列伤医事件,一些医生的确可能存在不当与过失,有的甚至有明显过错,但更多的冲突可能缘于医护方解释不够、让患者及家属觉得“态度”不好,从而引起矛盾甚至大打出手。其实,要让医院真正“出入平安”,医患双方都应该得到呵护。我们要求医生必须尊重患者、尊重生命,但我们也要理解医生、尊重医生,尤其是当出现医疗纠纷之时,正确的途径应该是诉诸“法治的门诊”而非大打出手。

伤医事件,反映了施暴者法治思维的淡薄。在一个法治国家,我们必须敬畏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因为社会失去了规则,必将陷入无序和混乱,公众的利益诉求也无从保证。很多施暴者原本是想“讨个说法”,去寻求正义,最终却走向了法治的对立面,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其思维的局限。面对为自己、为亲人治病的医生,纵然他们有过错,我国现行的多种渠道都有办法解决。动辄以武力解决问题,只会进一步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甚至导致“有病无医”。

在这些伤医事件中,让人心痛的是有一些媒体“正义感”和“正能量”产生偏差。有的缺乏实地采访,有的只听一面之词,甚至把道听途说的虚假信息呈现在公众面前;为了追求点击率,不惜消费本已紧张的医患关系,放大了负面情绪。因此,要减少和杜绝伤医事件,媒体的正确导向十分重要。媒体报道时不仅要有法治精神,更要讲求职业道德,既要为公众的利益鼓与呼,更要把好声音、正能量传播好,做医患关系的弥合者、社会共识的凝聚者,而不是撕裂者。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而十分宝贵。医者有责任救治好、保护好每位患者的生命,全社会也应该自觉维护好医生的职业环境。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是讲法治的社会、讲文明的社会,更是一个讲道德的社会。唯有如此,医患关系才能走出紧张和对立,走向和谐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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