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有理由相信,如果最终查实涉案民警确有执法过错,司法机关一定会严格依法起诉、公正审判,让其受到法律的制裁,给雷洋及其家属一个公正的说法,向法律、公众和历史作出负责任的交代。】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昨天发布,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完成对“雷洋案”线索的初查工作,认为符合立案侦查条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将该案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立案侦查。后者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相关报道见A8版) 备受社会瞩目的“雷洋案”五名涉案民警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由案发地检察机关交由上一级检察机关办理,该案依法调查处理迈出了十分重要的一步。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之前,雷洋家属及代理律师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报案,指控办理案件的相关民警涉嫌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要求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全部办案人员立案侦查。现在,从办理报案、控告涉及案件的角度看,检察机关决定对“雷洋案”涉案民警立案侦查,一定程度上可以表明,检察机关认为此案需要追究涉案民警的法律责任。 “雷洋案”发生后,人们对案件背后的“事实”产生许多疑问,而且对案件能否被严格依法调查、司法机关能否及时介入并依法公正办理心存疑虑。一时间,社会上针对此案出现了各种议论、猜测和传言,公共舆情不断积累发酵,案件接下来将如何办理,成为对公正司法和司法公信力的一个严峻考验。 现在,涉案五名民警被上一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这是“雷洋案”办理过程中的一个标志性进展。这一方面能够初步打消公众前段时间对案件怀有的疑虑,另一方面,也能够增强公众对案件最终获得公正审理的信心。人们有理由相信,如果最终查实涉案民警确有执法过错并对雷洋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公安机关一定会严格依法处理,决不包庇决不袒护,司法机关也一定会严格依法起诉、公正审判,让其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给雷洋及其家属一个公正的说法,向法律、公众和历史作出负责任的交代。 习近平总书记5月22日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着眼于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要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执法监督,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雷洋案”是一个特殊个案,个别公安人员违规执法,不会影响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形象,不会影响人民群众在执法活动和案件办理中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但“雷洋案”又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它必将在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刻下一道鲜明的印记。 我们有理由期待,公安机关必将依纪依法纠正执法突出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人员,司法机关必将严格依法办案,实行司法公开,确保公正司法,以此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司法公正的信心,这是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办理“雷洋案”中应当完成的任务,也是一定能够完成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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