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车票丢失”能否给乘客对等话语权?

2016-06-20 08:33:25 宋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邢晓宇   我来说两句

暑期将至,全国铁路即将迎来暑运高峰。近日,成都大二学生小胡下车后发现火车票丢失,出站时被告知需要补票的事件被媒体报道,小胡对火车票实名制提出质疑。实名购买火车票丢失后如何补票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6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大多数人都坐得起火车,但可能丢不起“车票”,并不是说一张车票的价格有多贵,而是丢票补票的过程实在太繁琐。很多人也不愿意在此纠结,然而,关于实名制车票的遗失,被铁路运输部门要求强制补票所引发的纠纷却并不是个例,屡见不鲜的同时,似乎并没有下文进行纾解。

不否认如今确实存在“逃票”的现象,但将丢失车票的人都划为“逃票乘客”,无疑是因噎废食。目前实名制火车票丢失可以有补救的措施,但是补救是有时间规定的,也就是说,乘客丢失了车票,可能会为此耽搁不少时间补票,而且办理补票的过程,也有繁琐的过程限制,这对赶时间的乘客来说,是无法接受的。

丢失车票确实有乘客自己的因素,但是并非所有的丢票都是有意为之。对于乘客来说,在丢票补票方面,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作为弱者,自律和自觉维护权益同样重要。如果是受到莫须有的程序限制,别忘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没有逃票的嫌疑,其实就是铁路部门的“以偏概全”。铁路部门的失职,不能归咎于乘客的粗心大意,对个案进行一刀切,看似公平公正的措施,实则是对规则的滥用。

实名制购票,带来的是购票上的便利,对于丢票之后的跟进服务,明显存在缺失。以现在铁路部门的技术手段和核验方式,旅客下车后,如果铁路部门无法确认其是否真的丢失了车票,就会给逃票留下空间。在这种情况下,铁路部门的判断失误,不应该由乘客独自承担,铁路部门自身也该反省,是否是监管核实出了问题?

可以理解铁路每天客流量巨大,车站人多,检查的时候总会有遗漏之处。如果有乘客想要“一票多用”的话,会加重核查票务信息的负担,要做到逐一核查信息,不仅会加大工作的困难程度,还势必会影响乘客的正常通行。但是,即使有这样的难处,也不足以成为强制乘客补票的理由,这样的措施,并不会改善铁路的收益及行车安全状态,相反,它会恶化不对等的舆论生态。

很多时候,乘客就缺少质疑监管的对等话语权,导致吃“哑巴亏”的人也总是自己。丢票的原因有很多种,不代表全是为了故意逃票,而补票的方式也可以更加灵活,如果能够在乘客进站时严格查验身份证件和火车票,在出现车票丢失的情况下,铁路部门完全也可以根据旅客的身份验证其是否已经购票,根据交易记录认定乘客购票事实。减少不必要的补票程序,简化繁琐的核验机制,这才是实名制购票的应有之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