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一路狂奔的福建厦门终于出手调整住房信贷政策。相关调控措施既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也针对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没想到,原拟于7月15日正式实施的楼市新政,却遭到了人行厦门支行的反对。 人行厦门支行有关人员表示,地方政府无权决定信贷政策,信贷政策须以金融部门发布为准。支行也已就此向地方政府部门提出交涉。目前,公布在厦门市国土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的楼市信贷调整政策已被删除。 楼市调控这么严肃的事情,结果却变成了闹剧。这里头的直接原因,应是地方政府与人行分支机构沟通不足所致。地方调整信贷政策,涉及与当地人行分支机构的协作,事先应当进行充分协商,以联合发文等形式发布信息。如果不违反人行相关政策精神,分支机构一般不会拒绝合作。像厦门这样,事前沟通不足,在文件中又直接给分支机构指派任务,等于是把它当做下属单位看待,这就乱了“章法”,不仅于体例、习惯不合,而且有违相关法律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央行的职能,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其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干涉,具有相对独立性。人行分支行是代表人行履行职责的机构,当然不归地方政府管,更不用说接受其业务指导。这些“规矩”在《中国人民银行法》里写得一清二楚,没有什么可“商量”余地。地方政府部门不懂,分支机构却没法装糊涂,否则“后果很严重”。就此而言,人行厦门支行叫停当地住房信贷新政,是负责任的做法。 去年以来,国内房地产市场掀起又一轮热潮。一线城市房价飙涨,一线周边地区和热点二线城市也跟风上涨。为了给市场降温,一些城市纷纷出台楼市调控措施。把限贷作为楼市调控的重要措施,是多数城市的做法。这本身没什么问题。但制定和实施信贷政策是人行的重要职责,各地分支行则在总行业务指导下,因地制宜执行相关政策。地方出台限贷政策,不仅要考虑当地楼市发展现状,还须依照人行、银监会的政策指引,而不能与之相抵触。 实际上,不仅厦门在这问题上栽跟头,前不久沈阳匆匆推出大学生“零首付”购房新政,结果当天就不得不“召回”。此前,人行刚调整房贷政策,明确首次购房个人房贷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沈阳的“零首付”显然违规了。 信贷政策不容儿戏。个人住房信贷涉及货币流动性,对人行来讲有总量控制与风险防范等问题。地方着眼于调控市场,而人行立足于流动性管理与金融监管,地方的“盘子”应顾及全国“总盘子”,服从大局要求。如果各地自行其是,还要人行出台相关信贷政策干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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