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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眼镜费”难掩霸王心态

2016-07-15 09:25:59 杨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邢晓宇   我来说两句

“看3D电影,居然还要单独购买眼镜。”市民韩女士反映,橙天嘉禾影城不为观影者提供免费的3D眼镜,网上购票也没有相关提示。13日,北京晨报记者发现,该影院购票大厅一块醒目的告示牌标明已取消提供免费3D眼镜的服务,并在旁边贴出3D眼镜的收费表,眼镜框架式和儿童款的售价3元,夹片式的5元。(7月14日北京晨报)

近日,一则“看3D电影须单独自购3D眼镜”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不胫而走,引得不少公众用脚投票。单从额度上来看,区区几元的“眼镜费”钱虽不多,但本质上却与广为公众诟病与质疑的“最低消费”、“开瓶费”、“洗杯费”如出一辙,说到底都是一种乱收费,都是一种恶意的强制性收费,都是法律所禁止的“霸王条款”,让人在感情上实在难以接受。

随着电影技术与市场的蓬勃发展,3D电影在给观众带来全新视觉体验的同时,越来越受到观众的青睐与追捧。照理说,通过购买电影票,消费者已经为本次的观影体验买了单,付出了相应的金钱成本,而影院向观众无偿提供3D眼镜等观影工具就像饭店提供碗筷等就餐工具一样,是观众完成观影过程的必要条件,既是分内之责,也是义务所系,影院方面根本无权在票价之外额外征收相应的眼镜“工具费”。即便要收,也应事先明示,尽到告知的义务,供观众自由选择。而现在,既未尽到告知的义务,也未征得观众的同意,就在开场前要求观众现场购买3D眼镜,着实有些不妥。

站在商家的角度,未尽到提前告知的义务,本身就是一种经营上的失责或者主观上的故意。如果再在事后强行征收“眼镜费”,不仅是在转嫁自身的管理责任,也变相加重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与心理负担,纯粹是一种损人利己的“奸商”行为,更是商家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对消费者来说,是极度不公平不合理,同时,也会把商家自身逼到一个被动、“挨打”的地位,最终反过来损害自己的利益,不利于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说到底,“眼镜费”也是一种换了马甲的“霸王条款”,背后再次凸显了部分商家难以消融与摆脱的“霸王做派”与“霸王心态”,是一种巧立名目的“二次收费”,不仅减损了《新消法》的法律严肃性,还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甚至公平交易的权利。破解荒唐的“眼镜费”,不仅需要万千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敢于向霸王条款说“不”,还需要有关部门及时介入,提高不法商家的“霸权成本”,让制度红线成为其从业经商的禁区,同时,作为商家自身,也该严格自律诚信经营,如此,才能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生态,从根本上杜绝类似“眼镜费”等“霸王事件”的再度滋生与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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