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飞扬,彩球飘飘,礼仪小姐落落大方……在西北某省一场招商会的签约现场,几个项目的签约双方大笔一挥,双手紧紧相握,一派笑意融融的场面。而在场的某市一位部门负责人无奈地对记者说:“这里头我们市的几个项目,早在半年前就签过约了,如今无非是让老板给个面子,再来捧个场。” 重复签约并不是个别地方的典型,而是已经广泛运用的“经验”了。西部另一省份一家文化企业为了改善印刷质量,引入了一套新设备,正式使用一段时间后,当地举办经贸洽谈会。为了凑够签约数目,有关部门就动员这家企业,为设备的引进再举行一次签约仪式。企业碍于面子,只好派出代表配合举行“隆重”的签约仪式,为经贸洽谈的成果“添砖加瓦”。中部某市一位财政部门负责人坦言,目前招商引资仍然有任务,从省一级分解到市一级,市一级再分解到各部门,各部门完成任务有困难,就把主意打到重复签约上来,企业对此邀约往往是虽不情愿却也不愿得罪人,只好来回跑场。 据我个人观察和体会,招商引资弄虚作假其实还有很多种,比如:一是“以一当十”法。比如某老板意向投资100万,地方向上汇报时就变成1000万,反正是意向,即使上面较真,也可以说是分期投资,首期100万,后面还会继续追加。这其实就是最常用的虚报浮夸法。 二是“移花接木”法。当上级开展了招商引资突击月,或者专门到京沪、香港举行专题招商会,对各部门各单位都下达了任务,完不成怎么办?就是把前几个月先后谈成的引资项目,再拿到会上重复签一次约,或者把还没有谈成的项目,请有关人帮忙,先到会上预签一下,这样就把前后的成绩都算到这次招商会了——这个跨度可以达到前后半年以上。 三是“无中生有”法。只要想出几个外地大企业的名称,就可以和那个企业签意向书了,办法是找一个人假装那个企业的代表,只要解释说那个工作人员就是引进企业的委托代表。所以,我们有时会发现“自己和自己签约”的情况,就是本单位的领导和扮演外单位代表的本单位人员签约,当双方握手时,我真担心他们“撑不住”会笑出声来。 四是“花钱购买”法。花点小钱,买来假合同。例如,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引进外资100万美元的指标,通过广东一带专业做外资买卖的中介机构,由它们借用香港或台湾地区人士的身份证件注册外资公司。公司成立后,从境外汇入100万美元,经过地方有关部门“验资”后,过半个月,又以购买设备等名义,将钱转入“中介”指定的账户。作为回报,每“投资”一定量的美元,中介将获得相应的费用。买100万美元的外资的费用最初是几万元,后来涨价到几十万元,其实也就是100万美元到账转几天的工夫。 这些弄虚作假的招商引资,到底是为了骗谁?是为了骗上级吗?其实上级也不傻,他们其实知道这些数据有问题,但是,他们会再拿这些假数字去骗自己的上级。比如,某地买外资的问题,许多乡镇和单位都是买的,县里当然知道。而且,市里也知道各县市区都在买外资,但是,他们也需要向省里报政绩呢。 于是出现了这样的“大气候”:一方面,层层加压的招商引资不仅是主要的任务,而且实行“一票否决”;另一方面,虚报浮夸不仅不会得到惩罚,而且会获得表扬和提拔;那么,谁还实事求是上报招商引资成绩,简直有点傻了。 客观地看,全民招商只是招商引资的初级阶段,当经济水平提高之后,这种做法是会寿终正寝的。可见,端正作风是一个长久的任务,特别要注意那些潜伏的“病毒”会在适宜的条件下发作。(殷国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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