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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代步车安全需要“双重险”

2016-07-19 16:57:34 胡勇俊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邢晓宇   我来说两句

上手容易、价格低廉、能遮风挡雨、有冷暖空调、外观酷似豪车……“看起来很美”的电动代步车,因其“适销对路”大受市场欢迎,但是其安全隐患同样不容忽视,且因无法上牌而面临被处罚风险。(7月19日《福建日报》)

电动代步车因造型酷似轿车、性能优良、价格低廉等因素,很受一些消费者的喜爱,尤其是中老年朋友,但其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小觑。

首先,这种车子并无明确身份,没有相应的生产标准,车子就一层薄薄的铁皮,自身的安全性得不到有效保障。其次,电动代步车不用办理牌照,车辆保险也不用缴纳,一旦出了事故,理赔没有渠道。最后,开车的中老年人群大多都是易发、突发病症缠身,开车途中一旦身体发生意外情况,后果不敢想象。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电动代步车不符合国家的机动车公告目录,暂时是无法上车牌的,同时也没有明确规定有无驾驶证可以上路。所以,对于电动代步车的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打好电动代步车安全根基,需要上好双重保险。

首先是来自购买者自己及家庭成员的自我约束。中老年人作为电动代步车的主要消费群体,一定要把使用的安全性放在第一位,不能图便宜、图省事而盲目购买。还要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驾驶水平等决定是否采购车辆。其家庭成员一定也要从多方面入手,做好亲属的购买劝助和安全驾驶监督。

其次是相关部门的扩权管理。虽然,目前参照相关的交通法规,交警部门可以对电动代步车的违规进行一些处罚,但是这些还远远不能促进其规范化生产、销售和行驶。因此,下一步,需要对交警、道路交通、质检等部门进行扩权,把电动代步车的生产、购买人条件、驾驶水平、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培训等内容纳入管理范围,并联合执法,整治违规、无序的乱象,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电动代步车行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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