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需要强化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管理责任,当房地产经纪人出现问题时,应该把责任落实到房地产经纪公司】 7月19日,多名上海市政协委员告诉记者,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近日答复他们的提案时称,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提请上海市人大修订《上海市经纪人条例》,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入网认证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实现持证上岗、违规退出(7月20日澎湃新闻网)。 随着楼市的火爆,房地产经纪行业近年来吸引了大量的从业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开放性很强,进入门槛较低,凭借自己的努力如果做得好收入相当可观。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怀揣着激情投身于这一行业,在各大城市包括北上广深风云变幻的二手房市场中打拼,其间不知杂糅着几多欢笑和泪水。 由于竞争激烈,再加上一些房地产经纪公司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导致房地产经纪人的违规行为也是频频出现。比如媒体报道中提到的,“为垄断房源不择手段,提供虚假房源蒙蔽消费者,以假离婚等手段突破限购政策,唆使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正因为如此,人们普遍对房地产经纪人印象不佳,当很多人嘴里提及“中介”二字时,往往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轻蔑之意。 不管人们怎么看待房地产经纪人,这一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却是不争的事实,从目前的情况看,依然有很大的成长空间。或许不少人平时很不喜欢四处出没的房产中介,可是在买卖二手房时还真是离不开房产中介。尤其是在北上广深价格高企的二手房市场中,没有房产中介的二手房交易令人难以想象。 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发展壮大带有某种客观必然性,对其强化监督管理十分有必要,但不一定非要采取持证上岗这样的方式。早在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了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括房地产经纪人。现在一些房产中介大搞违规操作和有证没证不见得存在必然联系,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一些房地产经纪公司内部对房地产经纪人包庇纵容乃至错误引导。换言之,房地产经纪人出问题的原因不在于从业门槛低,而在于房地产经纪公司日常管理不力。即便重新给房地产经纪人发证,也替代不了房地产经纪公司日常管理的空白。重新给房地产经纪人发证,实际上又带有几分大包大揽的意思,而且有关部门有没有那么多精力过多介入房地产经纪人的日常管理也得打一个问号。 为了更好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就需要强化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管理责任,当房地产经纪人出现问题时,应该把责任落实到房地产经纪公司。有关部门眼下要做的是不断加强对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管理。从上海市目前的状况看,提高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准入门槛可能更加务实一些。据媒体报道,“同年(2014年)底,上海市工商局废止了房地产经纪机构注册时,公司、合伙制、个人独资企业应分别有5名、2名、1名以上执业经纪人的规定。”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转型是一场大的变革,对政府管理理念、依法行政水平都提出了考验。人们需要克服一些固有的思维惯性,不能一遇到问题就重新走上老路。尤其是对于房地产经纪这样发展较快、变数较大的新兴行业,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积极探寻新的管理模式。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