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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怎么收费最好交给市场来定

2016-08-01 07:21:26 铁永功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邢晓宇   我来说两句

【涉及收费和价格的规定,除非特殊的公共行业,一般不需要动用政府定价或保护价这样的“非常规武器”。多次投递要不要额外收费,还是交给市场和企业决定吧。】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南京市邮政条例》,对快递业务进行了很多详细的规定,其中最受关注的一条,就是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继续投递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应当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

对这一规定,立法部门解释称,多次投递实际上造成了人力的消耗,收取一定费用,也可减少一部分资源浪费。快递企业和快递员也认为,这样的收费有一定合理性,但对于超过两次投递收费多少、收了归谁,也不是很清楚。

对消费者来说,肯定不希望增加收费。而且对于多次投递的问题,他们也有自己的疑问,比如,怎么认定是因收件人的原因造成的,怎么知道快递员上门了几次。我们知道,目前多数快递企业的快件投递时间还无法做到非常精确,即便事先有约定,因为路况、凑单等原因,也可能无法按时送达,这个责任如何划分?从立法公平性来说,如果多次投递要额外收费,那么如果因为快递企业或快递员的原因造成投递延误,是不是也该赔偿?这都是法规制定中不得不考虑的情况。

随着互联网和电商的发展,快递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也经历了一段野蛮生长的时期,确实需要相关法律来进行规范。国家层面的快递条例已经公布并征求意见,地方也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但从立法层面来说,应该主要侧重于确定行业基本的规范和原则,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比如,快递业法律法规应该主要聚焦在如何保证快递物品的安全和公共安全,快件丢失、损坏、掉包如何赔偿,发生纠纷如何调处,如何保护收寄件人的个人信息等。至于快递收费和价格问题,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应该由市场决定,一般用不着法律法规来专门规定。

法律法规都是应时而生的,往往也是滞后的。针对移动互联网技术下兴起的新业态,立法应该积极有为,也应坚持审慎原则,把重点放在确立原则、营造环境和划定底线上。尤其是涉及收费和价格的规定,除非特殊的公共行业,一般不需要动用政府定价或保护价这样的“非常规武器”。

而且,多次投递浪费人力的问题,不一定能够通过额外收费来解决,却可以通过技术和市场手段来解决。比如,现在基于位置的移动互联网技术,已经可以实时查询快件投递进度,收件人也可随时和快递员取得联系;通过在社区安装快递寄存柜等设施,也可解决投递找不到人的问题;此外,还可以通过快递保险等手段,保证快递服务的质量。

总之,只要是在一个正常的充分竞争的市场,消费者有自由选择权,那些能提供质优价廉服务的企业就能够脱颖而出,市场也能在竞争中找到合理的价格。多次投递要不要额外收费,还是交给市场和企业决定吧。

本报特约评论员铁永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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