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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租赁校舍的"门",别打破校园秩序的"窗"

2016-08-02 08:38:12 曾政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邢晓宇   我来说两句

每到暑期,有不少培训机构、企业瞄准学校的暑期“空窗期”,在学校租赁教室、宿舍开展学员暑期培训、新员工入职培养等活动。近日,有学校学生反映,学校被培训机构学员“占领”,学校秩序混乱,并对学校在暑期出租校舍表示不解。(北京青年报8月1日)

学生吐槽校舍被培训机构“占领”,不是茶余饭后的调侃,而是高校管理缺位的预警信号,其重要性值得校园管理者深思。学生不以看客的“身份”自居持冷漠态度,选择了对校方建言献策,合理表达自我诉求。这诚然是主人翁意识的觉醒——作为校园主体,与其说学生的关注点是学校为什么会打开一扇租赁校舍的“门”,不如说他们更关心的是怎样维护校园秩序的“窗”。

学校在感到欣慰之余,更应当认识到潜伏在租赁校舍行为背后的问题。否则,就错过了回应学生自主参与校园管理的最佳时机,容易导致“破窗效应”。试想,当学校对诸如“公共自行车上私锁”、“外来人员在宿舍大声喧哗”等现象视而不见时,学生心理上难免会产生相对剥夺感,进而质疑现行校园管理制度。所以,当务之急,学校应当慎重考虑外来培训人员的管理方式,减少某些违反校园秩序的行为对管理制度的冲击。只有在管理上的同等对待,才能带来心理上同等的尊重。

回到出发点,学校为什么要打开租赁校园宿舍的“门”?不难发现,学校的初衷是希望通过充分利用闲置资源为校园硬件设施提档升级,改善师生的教学环境,可谓用心良苦。美好的初衷却引发学生的吐槽,并不代表想法已然夭折,说明其引发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校方与被培训人员的关系如何界定、校方能不能全权委托培训机构进行管理,培训机构是否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等等。

防患于未然,规避租赁校舍对校园秩序的影响还有很多事要做。

首先,学校不能仅仅将租赁校舍定义为市场行为,断不可认为只要租金切实用在学生身上就“万事大吉”。笔者认为,学校有必要明确责任,不仅提供场地,还要提供与培训机构合作的制度框架。一方面,学校管理人员要掌握外来人员的基本情况,便于跟踪管理;另一方面,培训机构和学员也要知晓学校的规章制度,有效适应环境;其次,学校要整合各方面资源,如发放临时出入证件,将外来学员纳入到管理范畴;提高校园警务员、宿舍管理员、后勤管理员等人员的管理意识,有效甄别租赁校舍期间流动人员的监管;最后,学员应加强自身素质,不影响他人享受公共资源便利的权利。尤其是当学校将外来学员与在校生同等对待的时候,心理上更多的应该是理解与认同,唤醒自身维护公共秩序的主人翁意识,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归属感。

学校敞开租赁宿舍大门的同时,也将一份信任放在了校园的每个角落。保护校园秩序的“窗”,除了牢固的规章制度框架作保障,更需要踏入校门的每个人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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