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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之力”的知识产权力

2016-08-18 08:50:22 君 然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8月8日,随着中国游泳选手傅园慧在里约奥运会的杰出表现,“洪荒之力”一词瞬即走红网络。两天后,音乐人庆雨即将“洪荒之力”在国家商标总局注册成商标,业务范畴涉及功能饮料、食品、体育用品、影视音乐作品等三大类商品或服务。

据媒体报道,庆雨真名叫王庆宇,是河北保定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其近年来创作的歌曲《保定谣》《油条哥》《保定是咱家》《壮士歌》等颇为当地人民喜爱。此前,他已经围绕着保定文化注册了一系列商标。庆雨认为,傅园慧的“洪荒之力”释放了个性范儿的另一种赛场之美,具有颇高的商业价值,便立即成功抢注了这个商标。

一位普通的音乐人由一个热词迅速想到抢注商标,首先让人感叹的就是中国人的知识产权意识真是明显地提升了。几年前,不少国人还不明知识产权为何物,而近几年,各行业关于知识产权引起的纠纷此起彼伏,知识产权意识逐渐走进了普通人的生活。举几个老百姓都知道的例子,电视节目《非诚勿扰》曾因节目名称侵权成为被告,被迫更名为《缘来非诚勿扰》;热门节目《中国好声音》因节目版权到期不得不更名《中国新歌声》……越是老百姓和舆论关注的事件,越是容易更好地发挥普及作用。而反过来,老百姓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则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更有利于各行业的规范化竞争和发展。“洪荒之力”被即时抢注,正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然而也需要意识到,在任何行业,抢注商标都并不意味着核心竞争力的增强。在知识产权意识普及的过程中,难免有人钻了法律和政策的空子,将抢注商标作为抢夺市场资源的筹码,但这绝不是法治环境下商业社会发展的长久之计。说到底,知识产权意识固然是行业发展的前提,但也仅仅是行业发展的开始,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还是产品的内在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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