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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不是免罚金牌

2016-08-24 15:18:49 冯海燕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8月21日晚,一部比亚迪小轿车引起杏林大桥交警中队值班民警注意。经查,该车已6年未按规定定期对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更身背54条交通违法未处理。更可怕的是,司机陈某国的驾照过期13年还在开车。

面临处罚,陈某国向执勤人员展示他“学雷锋,做好事”的媒体报道,说他经常开车免费接送一些需帮助的人。他希望交警因此网开一面。(8月23日《海峡导报》)

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有,车辆未按时年检的有,无证驾驶的也有,可这么多交通违规行为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时间跨度还那么大,真的不太有。眼前活脱脱一个违章大王,谁能想到这还是一个“活雷锋”?不过,既然陈某国能向执勤人员展示相关媒体报道,说明“学雷锋”一说大抵属实。

这么说还真是失敬失敬,恕我们有眼不识“活雷锋”了!

只是,做好事是做好事,违章是违章,这显然是两码事。假如雷锋做了好事就要求特殊照顾,那雷锋还是雷锋吗?更何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学过雷锋怎么可能成为免罚金牌?当然,碰到一些急救等特殊情况,司机闯了交通红绿灯,这可以另外处理,但在这方面有专门规定,严格来说并不违背法规宗旨。

再来看陈某国的学雷锋、做好事。他称自己经常开车免费接送一些需要帮助的人。这不由得让人倒吸一口冷气:真希望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否则这些年来,他的证件失效、车子未按照规定年检,这样的情况个人驾驶已是不该,还敢接送其他人?

法治社会,每个公民都应该坚守法律底线。说句不怎么恰当的话,你或许可以不学雷锋,但你不能够不守法律。所以,这位大叔,这次受罚后还是老老实实将那些违章处理了,要驾驶先有证,等到有了驾驶资质了,车子年检也过关了,那时再用这辆车去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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