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暂停“网络售药”是为了走得更快

2016-08-25 17:05:03 娄献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采访报道中记者发现,虽然第三方平台网络售药试点工作已经结束,但是网络售药仍旧处于“药不能停”的状态,除了第三方平台网上药店采用货到付款方式规避现有规定,处方药也在网上进行公然售卖。这些问题都给患者带来安全隐患。一面是国家鼓励互联网经济,一面是网络售药步伐放缓,这其中的矛盾如何看待呢?(8月25日 东南网)

国家鼓励互联网经济,不等于鼓励网络售药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事关患者安全,岂可随便叫卖销售。但是时下的很多网络售药行为,可不管销售的是否处方药,也不管是否有药剂师把关,商家看重的多是为了快速发财。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采用货到付款方式规避现有规定,钻法规的空子,给患者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甚至发生纠纷后连追责也成为难题。所以网络售药步子放缓,是国家对其实施规范化、试点化管理的必然体现,大可不必为之忧心忡忡,认为有关规定是对互联网经济的打压,是政策的相互矛盾。

相反,对网络售药进行正规化的管理,以试点化取得管理经验,可以使互联网经济能够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使网络售药能够充分保证患者安全。那种试图通过技术性手段规避管理的网络售药行为,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最终必定被管理部门所处罚、取缔。就此而言,网络售药确实需要“服药”,并且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药不能停”。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